《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2856312247
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沪建建(2001)第0331号
关于批准《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
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主编的《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2款,—7、9、10、11款,、2、4—19款,、2款,,,—5款,,,,,,、2、5款,。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J08-94-2001,自2001年10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由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十六日
1 总 则
,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结合上海地区的消防特点及灭火装备,使民用建筑的水灭火系统设计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程。
、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及其附属特殊建筑的水灭火系统设计。工业建筑和其他特殊建筑可参照执行。
,应积极、合理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当设计采用的技术措施、设备超出本规程的规定时,应提出与本规程合理衔接的技术依据。 ,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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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
2 术语和符号
system of water extinguishing
以水为主要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包括消防给水系统和消防排水系统。 system of fire water supply
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总称。
skyscraper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
office apartment building
2 以小空间划分,每个单元设有独立卫生间且平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50m的办公建筑。
lease apartment building
每个单元设有独立卫生间,采用统一装修、统一出租、统一经营管理的居住建筑,也称酒店式公寓。
accessory building of specialties
民用建筑中附设的设备机房、特殊使用的场所或建筑物。
fire water supply system of high pressure
消防给水管网中最不利点的水压和流量平时能满足灭火时的需要,系统中不设消防泵和消防转输泵的消防给水系统。
fire water supply system of stable high pressure
消防给水管网中平时由稳压设施保持系统中最不利点的水压以满足灭火时的需要,系统中设有消防泵的消防给水系统。在灭火时,由压力联动装置启动消防泵,使管网中最不利点的水压和流量达到灭火的要求。
fire water supply system of temporary high pressure
消防给水管网中平时最不利点的水压和流量不能满足灭火时的需要,系统中设有消防泵的消防给水系统。在灭火时启动消防泵,使管网中最不利点的水压和流量达到灭火的要求。
fire water supply system of low pressure
消防给水管网中平时最不利点的水压和流量不能满足灭火时的需要,系统中不设消防泵的消防给水系统。在灭火时由消防车等方式加压,使管网中最不利点的水压和流量达到灭火的要求。
facilities of stable pressure for part
在消防给水系统中,用于保证局部最不利点水压要求而设置的消防稳压泵或消防稳压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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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 fire water supply system of paral1el connection
在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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