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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的意见
教科技〔 2014〕 963 号
各高等学校: 为加快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着力完善高校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依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 和《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 ,结合我省高等学校科技发展现状,现 提出如下改革意见: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遵循科技活动规律和科技人员的成长规律,以面向需求、 科教结合、协同创新为导向, 坚持 分类评价、开放评价和动态评价相结合,逐步形成有利于高等学校科技支撑创新人才培养、 有利于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 为“三大战略规划 ”实施和 “四个河南 ”建设提 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评价改革目标 围绕河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构建导向明确、激 励约束并重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绩效管理体系, 完善科技人才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 营造 潜心治学、 追求真理的创新文化氛围, 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潜能, 着力提升科技人员基础研 究原创能力、 技术研发支撑能力、 战略需求服务能力, 促进高水平创新人才成长和重大科技 成果产出, 切实增强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评价改革原则 着力解决以统一、 量化为特征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 扭转评价方法简单、 评价结果功利化的倾向, 形成能够体 现科教结合、注重实际贡献、坚持分类评价的原则。 1.科教结合原则。人才培养是高
校的根本任务, 科学研究对创新人才的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要鼓励科技人才把最新科 技成果及时转化为教学内容, 引导科技人才吸纳学生参与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注重学生创新 兴趣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注重贡献原则。 注重论文引用量、 项目的学术水平和应用前景等直接反映科技成果质量的评价指标, 强化学术共同体对高校人 才科技成果的评价,加大新理论、新观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等科技成果效 益指标的权重, 以人才评价新标准驱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高效转化。 3.分类评价原则。
立足学科特征、 人才特质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 技术转移、 技术服务等不同科研活动的特 点,强化相互吻合的评价内容, 建立各有侧重的分类评价标准和多元化评价方式, 鼓励高校 科技人员在不同领域、 不同岗位做出贡献。 四、改革评价内容 针对科学研究活动多样性 的特点,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服务和转移、成果转化、决策咨询等不同科技活动 形式,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突出绩效、权重适当、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 1.评价从
事原始创新研究的科技活动人员, 坚持以有利于潜心研究、 长期积累为原则, 重点评价其代 表性成果,着重评价创新成果在解决国家和区域重大需求的实质性贡献和支撑高质量创新人 才培养的能力。 2.评价应用研究人员,坚持以聚焦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为原则,
以技术理论、 关键技术、 共性技术和核心高技术的创新与集成水平为重点, 着重评价成果转 化情况及技术成果的突破性和带动性。 3.评价从事技术服务和转移的科技活动人员,
坚持以创造经济社会效益和实际贡献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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