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矿20__年工资分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神东煤炭集团工资管理实施细则》、《神东煤炭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薪酬管理,体现工资薪金分配的合理性,充分利用薪酬杠杆作用,调动广大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现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榆家梁煤矿工资分配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榆家梁煤矿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成立员工工资分配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师
成 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组成
员工工资分配领导小组下设薪酬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薪酬办),薪酬办设在经营办,薪酬办主任由分管经营的矿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经营办主任担任,成员为经营办全体。
员工工资分配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公司规定,结合矿井实际,做好薪酬管理监督、指导工作,负责结合矿井《五型企业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划分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各职能部门负责按矿井《五型企业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考核。
第四条 薪酬办职责:在薪酬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做好矿薪酬管理工作。根据矿实际情况,组织年度薪酬分配办法的初稿拟定、提报职代会专项审议、修订等工作;组织本矿职能部门按五型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提出具体奖罚方案,经薪酬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兑现;按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资审批、资料保管、各类统计、后续解释、制度宣传等工作;负责本单位薪酬发放的厂务公开工作,及时张榜公布员工个人收入明细表,采用工资条、明白卡、手机短信、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将各类收入发放信息告知员工。
第三章 计算及分配原则
第五条 矿从公司下达的工资总额中预留10%,作为安全风险抵押、计生岗位津贴、兼职救护队员补贴等公司批准发放的各项补贴、津贴;矿内五型绩效考核奖励、各类先进表彰奖金、修旧利废补贴、机关人员补贴等(包括:本安信息录入、跟班、入井、挂网、强放等),其余90%工资按矿规定的单价及相关计算办法进行分配。
第六条 20__年各科队工资分配实行定额工资和100%考核切块相结合的办法,即先根据产量、进尺完成情况计算出定额工资(定额工资不是应发工资),定额工资做为各切块工资考核基础值,由矿根据五型绩效考核中各切块内容的考核得分计算出各切块工资,各切块工资之和为各队最终应发工资总额。
第七条 定额工资采用基础单价和劳动定额调整系数相结合的计算办法,即按神东分公司劳动定额标准测算出各煤层的掘进、回采的基础单价,正常生产条件下
按基础单价计算定额工资,如出现特殊情况时按神东公司劳动定额调整系数进行调整,基础单价暂按年初测算标准执行,如有调整另行下发通知。
第八条 采掘队的工资总额中包含正常生产的所有工资,包括各种材料、设备、配件的领、装、运、卸、回收、安装、维护、保养、所管辖区域内管线、风筒的延伸、维护、回收等。采掘队工资和各辅助单位按比例计算的工资总额中均包括本单位全部员工岗位工资、效益(计件)工资、特殊工资(探亲、婚、丧、产假、年休假、6个月内的工伤、病假)、加班工资、短期学习(1月以内)工资、年功工资、入井津贴、夜班津贴。6个月以上病假、工伤人员工资由矿承担。
第四章绩效考核
第九条 各区队定额工资(机关效益工资)的35%为安全绩效考核工资,另外65%作为成本考核、煤质综合业务、生产综合业务、机电综合业务、大党建考核、通风业务综合考核、教育培训、周转回收等项目的绩效考核工资,根据各单位业务不同相应指标的权重不同,具体比例见五型企业绩效考核权重表。
第十条 本安综合业务由安管办考核,成本考核业务由经营办考核,文明生产、煤质综合业务由煤质科考核,生产综合业务由生产办考核,机电综合业务由机电科考核,大党建考核由党政办考核,通风综合业务由通风科考核,教育培训业务由培训科考核,周转回收业务由周转材料库考核。
机关科室主管业务得分,按《机关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得分折算。
第十一条 各切块工资考核奖罚办法由相关业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章综连采结算单价
第十二条 对综连采队伍的定额工资结算实行分部单价,定额工资与产量(进尺)挂钩。各队要根据月度计划将综连采队的商品煤、进尺计划分解到生产班和检修班。正常生产条件下按基础单价计算定额工资。
第十三条 综采队基础单价为:;;。若工作面遇夹矸、断层,按照《榆家梁煤矿煤矿20__年综采遇岩调整系数表》执行;工作面初采时,按照首采长度14米(约5万吨原煤)。
第十四条 连采队正常双巷掘进(含联巷抹角)时,割顶底矸200mm以下、不留顶煤、全断面断网(或挂顶网)加锚索支护、管路按矿要求的标准安装。其单价为:42煤295元/米、43煤338元/米、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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