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资料参考首选北京地区医疗机构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一、北京地区医疗机构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 二、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组织结构及人员职责…………………………… 6 三、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9 ……………………………………………………… 9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4 ………………………………………………… 15 10.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6 11. 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18 四、病理科技术操作规范………………………………………………… 19 ………………………………………………………… 19 …………………………………………………… 19 ………………………………………………… 22 ……………………………………………………… 22 …………………………………………………………… 23 ………………………………………………………… 23 …………………………………………………………………… 24 …………………………………………… 26 北京地区医疗机构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专业资料参考首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地区医疗机构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GB19781-2005 ISO15190)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目的是使病理科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纳入法制化管理。逐步提高病理科机械化、自动化、标准化水平,完善病理科生物安全体系。第三条生物安全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接触和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病原性微生物及废弃物对人体及环境产生危害和防护的措施。第二章生物安全的标准第四条病理科实验室应达到一、二级实验室的标准,设立生物安全的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与清洁区应有明显的标志,各区之间应设立缓冲区。第五条病理科应设立生物安全通道。保证病理标本在运输、存放、保留、销毁的环节不受污染。同时标本送检必须由经过生物安全培训的专门人员负责。第六条保证工作人员在进行医学诊疗活动中不受或避免受到感染和伤害。第七条保证病人在就医过程中不受到直接或者间接感染和伤害。第八条严格执行医院废弃物管理制度。第九条病理科相关实验室(取材室、冷冻切片室、标本存放室、制片室、细胞室、组织化学染色室、免疫组织化学室、分子病理室及病理解剖室等)应达到二级实验室的防护标准。第十条病理科实验室布局要符合生物安全要求,同时设立独立的淋浴间。第三章人员要求第十一条病理科各级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十二条上岗人员每年至少要接受一次最新的生物安全培训。第十三条新进入人员需经过单独的生物安全培训,方可从事病理工作。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每年至少要接受一次健康检查,尤其是 HBV 、 HCV 、 HIV 、 TB 等血源性和呼吸道传染性疾病。对无免疫能力者,应给予预防接种。第十五条新进入病理科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并保留本底血清,必要时进行体温监测,同时将健康状况呈递医院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对病理科工作人员给予一定补贴。第四章职责第十七条医院法人代表为医院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第十八条病理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应成立生物安全小组,负责病理科日常生物安全的管理及执行。第十九条病理科生物安全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及修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负责病理科人员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法规的宣教及培训; 同时负责病理科实专业资料参考首选验室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第五章设备第二十条病理科应按生物安全的标准配备相应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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