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的启示
学生的自尊心是有待点燃的火。老师的同情、关爱可以点燃它:老师的冷漠、粗暴也可以扑灭它。作为老师,要理解学生,在可气的同时更要觉得学生的可爱。
惩罚不是手段,而是目的。罚要有鼓励,要有维护学生的自尊心理。这样,学生才有认识和改正过失的内在动力。
学生迟到了,不让进教室听课。
作业没有按时完成或者错误较多,或者过分潦草,罚学生重做几遍。
上课时学生说话,或者有小动作,便罚站。
学生行为上偶然有过失,就会罚扫地、擦玻璃劳动。
学生有错误,便让叫家长,借助家长的口与手惩罚学生。
学生没有考好,或者有了过失,便不予理睬,甚至有意孤立。
应该说老师这样做心是好的,但效果普遍不好。为什么?这些方法带有强制和歧视性,学生从内心不接受。
老师惩罚学生是为了达到教育目的,用心良苦,日月可昭,无可非议。但是,要研究心理,要讲究科学。违背学生心理和科学规律的惩罚,只能适得其反。比如,学生迟到了,本来就误课了,反不让进教室,岂不是更误课了吗?扫地、擦玻璃等劳动本来是光荣的事,但是把它当作一种惩罚的手段,就玷污了劳动的圣洁,学生会误认为劳动是不光彩的事。做作业是运用知识的一种实践活动,本来学生是乐于投入的,但是一有失误便受到惩罚,把一种愉快的脑力劳动变成了一种繁重的体力劳动,学生怎么能 接受呢?
学生有了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的时候,惩罚是必要的。但是惩罚是为“治病救人”,不是把人整死。在这一方面,我要向医生学习。医生面对病人,不会训斥,更不会体罚,而是问明病情,开出处方,对症下药。面对有过失的学生,应该头脑冷静,情绪要理智,语言要文明,问清原因,再给“服药”。不同的学生,不同的过失,不同的原因,自然应用不同的药。不管用什么药,其中有两味药是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味是老师的同情心,要理解学生总是学生,他们的过失多数是无意识的,是识别能力受局限和自控能力差的表现,要允许学生有过失,要有宽容精神。另一味是千方百计、小心翼翼地保护学生的自尊心,不在同学面前批评学生,不使用惩罚或变相惩罚的手段,不说讽刺、挖苦、粗野的话。只有这样,才能冷静、理智、巧妙地帮助学生认识和改正失误。
每个学生都是可爱的。如果老师都能洒出一片关爱之情,谈们就会在爱的阳光下茁壮成长,结出丰硕的果实。教育也便从这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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