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院发[2006]16 号
信阳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切
实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和中组部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参
照近年来我校实行的《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与要求》,特对《信
阳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1992 年试行)进行修订。
第二条坚持标准。发展党员除了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外,
没有其他标准。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理解和严格执行党章规
定的党员标准。
第三条保证质量。党的先进性、党的力量和作用主要取决
于党员的质量,保证质量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核心。要正确处理好
数量与质量、培养与发展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严格把好
“入口关”,反对降格以求,反对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吸收入党。
第四条改善结构。要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着眼于
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注意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发展党员,
尤其是在高知识群体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要注意在青
年学生中发展党员,努力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一年级有党员、低
年级成立党小组、高年级班建立党支部”的目标;要注意在党的
力量比较薄弱的单位发展党员,扩大党员和党组织的覆盖面。要
坚持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发展党员,保持均衡发展,防
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和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
象,切实解决好教职工和学生之间、高年级和低年级之间、不同
院系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第五条慎重发展。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严格
发展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
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第六条壮大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1、加强对党外群众尤其是对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
引导。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
政治工作,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提高他
们的政治觉悟,特别是对那些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的同志,
要鼓励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做到早发现、早培养、
早发展、早发挥作用,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引导有入党愿望的同志写好入党申请书,有计划地对其
培养教育。①撰写入党申请书的内容和要求。愿意加入中国共产
党的,应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
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本人成长的主要经历和思想、
学习、工作等方面的简要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
情况;本人的决心和今后的努力方向。撰写入党申请书一要忠诚
老实,二要联系思想实际;②教职工调入或新生入校前已经向党
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且档案中有保存的,一般不必再重新申
请,申请时间从第一份申请书落款时间算起;③党组织在接到申
请人递交的入党申请书后,应建立《入党申请人信息档案》,并
在 1 个月内派人与其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帮助
其分析自身的优点和存在不足,指明其今后的努力方向,让其明
确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鼓励其以实际行动
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第七条确定培养对象
1、确定培养对象的条件。党组织对那些经过 2 个月以上培
养教育和考察、各方面表现相对突出的入党申请人,可确定为培
养对象。确定培养对象要适当掌握标准,既不能要求过高,也不
能不加区别地将入党申请人全都列为培养对象。
2、培养对象确定的程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
讨论提出名单;报所在党总支备案并领取、填写《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考察登记表》;向本支部全体党员公布。
3、对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培养对象队伍的状况
作出分析,及时把表现突出的入党申请人补充到培养对象队伍中
来,同时将表现一般、不宜继续作为培养对象培养的入党申请人
调整出去,使培养对象队伍始终保持适当规模和较高质量。
第八条对培养对象教育的内容和目标。各基层党组织要对
培养对象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共产主义理想
和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教育,
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集体主义观念和法制观念教育
等。通过教育使培养对象基本了解党的历史、性质、纲领、指导
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帮助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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