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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各项信息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住建局系统各项工作的政令畅通。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科学地指导全市的建设工作,执行好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更好的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信息公开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通过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模块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机构职能概况、领导设置、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相关政策法规、业务工作、行政许可事项等。全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和政府网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模块公开政务信息内容348条,其中,机构职能中包括机构概况、单位职责、领导简介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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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条,政策法规中包括部门发文和政策解读共121条,规划计划中总结1条,业务工作中重点工程进展情况2条,其他信息中部门动态日常工作信息219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605条。
二、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以及开设咨询电话,设立政务公开栏,发布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全年参加多次电台、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所采取的措施及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信息进行积极公开。
三、本着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时常利用政务公开栏,发布公告、明白纸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和单位职责。
四、共收到各类督办件211件,其中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182件,全委会、市委市政府工作会、城建重点工程以及其它各类决策会议的贯彻落实29件。共接受各类投诉和建议231余件,其中市民投诉中心转办件86件,通过网络投诉咨询平台处理网络投诉件76件和网络咨询件69件,全部按照有关制度进行妥善处理,办理率100%。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件,也未存在行政诉讼情况。
五、根据相关要求,2009年主动公开的政府政务信息完全免费。并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政务公开文件,在网络等媒介主动公开。
六、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特色,2009年及时准确的主动公开了规范性文件和法律法规;城市建设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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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及办理审批有关手续和事项的程序、规定等;有形建筑市场的运作程序及招投标管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或反映比较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及解决办法等政务公开内容。例如公开《关于在全市建设系统进一步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实施意见》、《2009年淄博市建委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要点》、《淄博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淄博市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淄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后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办法》、《淄博市建筑施工安全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全市城市地下管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建委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相关政策文件或法律法规;还转发了相关国家或省内的法律法规。
七、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机关在办公楼一楼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2300504、2301469。对群众投诉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由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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