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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罪初探掩gre饰、隐瞒gre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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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初探【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对1997 年刑法典第 312 条作了修正。较之前的内容,该罪构成要件中的客观方面行为、主观方面的“明知”等内容都有适当的修正,从而使得其罪质、本犯的处罚范围以及认定等诸多方面具有相应的变化, 同时也为司法实践带来许多新问题。要正确认识本罪与其他罪的关系, 在司法实践中注意本罪与善意取得的区别及定罪处罚的标准。【关键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构成要件;罪质;本犯;认定【正文】在1997 年刑法典中,涉及赃物犯罪的主要是第 312 条所规定的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赃物罪,即“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为了严厉惩治和预防赃物犯罪,2006 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对 97年刑法典第 312 条作了修正,将其规定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以看出,修正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将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犯罪手段高度概括为掩饰和隐瞒;二是将犯罪对象由原来的赃物修正为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三是提高法定刑,增加了一个新的量刑幅度,即犯该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7 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修正后的第 312 条的罪名确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2 刑法第 312 条的修正是在我国批准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背景下进行的。应当说,这既有利于我国能更好地履行国际公约的义务,也有利于预防和惩治该种犯罪,以消除其对本犯(这里的本犯是指赃物犯罪的上游行为人,即通过犯罪行为获取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人)的助长性。同时,还有利于司法机关的追赃工作顺利开展,以恢复本犯的被害人对其财物的所有权。对于修正后该罪的构成要件、罪质以及本犯的范围等诸多方面,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可谓是见仁见智,因而有必要对该罪进行深入探究。一、国外关于“赃物犯罪”的立法现状及罪质认识(一)英美法系的有关立法规定关于赃物犯罪,英美法系国家及地区在制定法中大多有概括性的规定。如英国《1968 年盗窃罪法》在第 22条规定,任何人如(在盗窃过程中除外)明知或相信某财物为赃物,不诚实地接受了该财物的,或者为了他人利益或者根据他人利益,不诚实地实施了或者帮助实施了对该财物的存放、转移、处理、变卖的,以及行为人安排实施上述行为的,构成赃物罪。《加拿大刑事法典》第354 条规定,持有任何财产、物品或者财产、物品所产生的利益,并且了解该财产、物品或财产、物品所产生的利益的全部或者部分系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下列__行为获得的,即构成犯罪:在加拿大境内实施可诉罪;在任何地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该作为或不作为如果发生在加拿大将构成可诉罪[1]. (二)大陆法系的有关立法规定目前,大陆法系的国家关于“赃物犯罪”的立法,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德国和日本。德国刑法在第二十一章中第 259 条窝赃罪规定,为自己或第三人的利益,购买、或者使自己或第三人取得、出售或帮助出售他人盗窃的或实施其他财产性违法行为所得的赃物的, 处5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刑[2]. 日本刑法则是在第三十九章中第 256 条赃物参与罪规定,无偿受让盗窃赃物或其他相当于财产犯罪的行为所领得之物的,处三年以下惩役(第256 条第 1项),搬运、保管或有偿受让前项规定之物,或者就该物的有偿处分进行斡旋的,处十年以下惩役及十万日元以下的罚金(第256 条第 2项);以及第 257 条亲族之间的特例规定,配偶之间或者直系血亲、同居的 3 亲属或这些人的配偶之间犯前条(第256 条)罪的,免除其刑罚(第257 条第 1项),前项规定不适用于非亲属的共犯(第257 条第 2项)[3]. (三)罪质认识关于赃物犯罪的罪质,德国刑法的判例和通说是持“违法状态维持说”。该说认为,此类犯罪是使由本犯的行为所成立的违法的财产状态得以维持、存续为内容的犯罪;而日本刑法的判例和通说的立场是“追求权说”(也可称“追索权说”),该说从保护法益的侧面出发,认为赃物犯罪以造成所有者对赃物实现追求权的困难为重点,是使作为本犯的被害人的所有人难以追求赃物的犯罪[4]. 由于对赃物犯罪的性质认识的不同,从而使得持两不同观点者对本罪的犯罪对象, 即“赃物”的认定也不相同。“违法状态维持说”认为,赃物犯罪是试图维持所有犯罪所造成的违法财产状态的行为,因此,该说主张赃物并不限于财产犯的被害物,也包括因财产犯以外的其他犯罪所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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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