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 2014 - D009 并网调度协议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安县供电分公司四川嵘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甲方: 乙方: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安县供电分公司四川嵘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定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县法定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安县花荄镇银河大道文化广场综合楼三楼恒源大道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编: 622651 邮编: 62265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电力系统是一个发、供、用同时完成的统一整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订的《临时供用电合同》要求, 为确保绵阳电网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及调度指令的畅通, 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 经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安县供电分公司和四川嵘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全部条款逐条协商一致, 自愿签订本协议, 共同信守,严格履行。第二条: 甲方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以下简称调控中心) 作为法定的电力调度控制机构, 负责安县电网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和控制工作, 乙方并入安县电网后, 必须服从电网的统一调度, 执行本协议和《绵阳电力系统调度控制管理规程》。甲方调控中心当值调控员有权对乙方具有停送电联系资格的人员发布调度指令,乙方接受调度指令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第二章并网条件和并网方式第三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具备下列条件后并入绵阳电网运行: 1. 乙方已同甲方签订《临时供用电合同》并生效。 2. 乙方产权的变配电设施和相应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远动装置等均已按设计和电网运行相关规定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有关定值经甲方审核通过并具备投运条件。 3. 乙方至甲方调控中心之间具备两种及以上通讯联系方式,并已开通。如乙方停送电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报甲方调控中心备案。 4. 乙方停送电联系人员均已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调度控制系统运行值班合格证书》。 5. 乙方产权供电设备的变化若影响甲方电网运行方式或相关保护,乙方应提前 90 天向甲方提供电网调度运行潮流、稳定计算和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所需的技术资料与图纸。 6. 乙方产权供电设备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监察,凡涉及甲方产权设备的事故调查和分析,乙方有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 7. 乙方正常生产运行的其它条件均符合电力行业有关规程和规定。第四条: 乙方接入安县电网后, 因电网情况发生变化, 为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甲方可依法要求乙方加装有关设施,乙方不得拒绝;其自辖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设备改造,应征求甲方意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甲方应予以同意。第五条: 乙方接入电网方式: 乙方 10k V 配电设备经 10k V 花滨线文化广场支线6# 分支箱接入安县电网 110kV 花荄变电站 10kV 花滨线 965 # 开关间隔。第三章调度管辖权限范围的划分第六条: 甲方电力调控中心调度管辖设备: 1、花荄变电站 10kV 花滨线 965# 开关间隔; 2、 10kV 花滨线文化广场支线 6# 分支箱; 2、甲方调度管辖设备范围内相应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远动装置。第七条: 乙方调度管辖设备: 1、 10kV 花滨线文化广场支线 6# 分支箱出线刀闸电缆头以下设备; 2、 10kV 花滨线文化广场支线嵘烽投资分支线 9011 负荷开关; 3、四川嵘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0kV 配电设备; 4 、乙方管辖设备范围内相应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5、 10kV 花滨线文化广场支线 6# 分支箱嵘烽投资分支线 9011 负荷开关属甲方电力调控中心调度许可设备。第四章正常运行及异常、事故处理第八条: 正常运行方式: 乙方四川嵘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0kV 配电设备由 110kV 花荄变电站 10KV 花滨线文化广场支线供电,配变容量 630kVA 一台。第九条: 属甲方产权设备的操作由甲方负责。乙方产权设备的操作由乙方负责, 其中乙方 10kV 花滨线文化广场支线嵘烽投资分支线 9011 负荷开关的操作必须得到甲方电力调控中心当值调控员的同意后由乙方负责第十条: 乙方产权供电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或事故时,由乙方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涉及甲方调度管辖或许可设备,应迅速将事故情况汇报甲方调控中心当值调控员。第十一条: 乙方进线突然失电, 应将该设备视作带电设备,并检查内部有关设备。如乙方产权供电设备有保护动作、开关跳闸等异常情况, 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当值调控员汇报, 并将故障设备隔离。待故障设备处理完毕,经甲方用电检查人员检查合格并征得甲方调度同意后可恢复供电。第十二条: 甲方调控中心对其调度管辖的一、二次设备进行调度审批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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