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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听评课制度
教师听评课制度
推进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是关键,管理制度是保证,上课、听课、评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校本教研的一种形式。通过上课、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能使学校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发现教师课堂教学的优点,并进行总结推广,对教师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的听课、评课使大家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现根据新课程改革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听课教师要求
(一)听课节数
校长、教学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听课要覆盖所有的年级和所有的学科。
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二)听课形式
:学校校长、教学领导可以随时到班听“调研课”,教师之间独立听课可以协商进行。
:校级或教研组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竞赛课、研究课等。
。
(三)听课要求
,原则上应自行先调好自己的课程,如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可教研,千万不能因教师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教研组长及所在班的班主任应协助做好听课的准备工作,如时间的安排、地点的安排、电教设备、学生的设备等。
,不讲话,不走动,关闭通讯工具。如没有特殊情况不中途离场,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所有听课者均应写听课简评。
二、教师评课要求:
,取长补短的学习态度参加评课,好的方面应充分肯定,供大家学习;不足之处也要实事求是,提出来,以利改进和提高,评课既不能一团和气,也不能吹毛求疵。
,并做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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