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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一、消防中心实行专人轮班全日值班制度。消防监控值班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有事情须事先请假,征得科室领导同意并有人替班后方可离开。
二、非消防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未经科室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进入消防监控室。
三、当值人员严禁在消防监控室内睡觉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书、看报或用电话聊天。
四、消防监控室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在室内乱丢纸屑、杂物及存放任何私人物品。
五、消防监控室内禁止大声喧哗。
六、对于突发事件、事故必须用录像机记录经过,并且做好书面记录,及时上报领导。
七、当值人员必须爱护监控设备,下班前后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
八、值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交接班记录,并且对接班人员交代重点注意事项。
九、监控设备如发现技术故障,应立即报告领导,并通知维修单位人员维修。
十、监控室当值人员如发现报警或事故等情况,必须立即通知保卫科科长或离事发现场最近的保卫人员赶到,如保卫科人员或离事发现场最近的保卫人员故意拖延时间不赶赴现场,监控室当值人员应须及时告知主管进行处理。
十一、如监控室当值人员发现报警或事故不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或不进行跟踪处理的,应给予纪律处分,事故后果由其承担,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并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十二、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灭火器材应定期测试和更换,以备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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