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市民解忧,促城市和谐心得体会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公安机关既是和谐社会的保障者,也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治安形势都发生着深刻变化,和谐社会建设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公安机关应主动适应社会形势变化,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 主动树立"以人为本、和谐至上"理念,紧紧抓住稳定、发展、民生、公正等社会和谐的关键要素,大力推进公安工作转型和跨越式发展,不断提升公安机关保稳定促发展建和谐的能力,为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一、转变警务理念,增强维护社会稳定能力,有效提高保稳定促和谐的主动性宜春市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实现经济社会率先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也面临着各类诸如征土拆迁、企业改制、环保治污、劳动保障以及劳资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诸多矛盾问题。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变化, 必须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改变传统的被动应对的局面,主动转变思路、转变维稳模式。一要坚持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提高维稳工作主动性。健全完善高效、灵敏的公安情报信息收集研判机制,探索建立双向预警工作模式, 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同时,按照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形成公安发现报告情况、党政领导批办、相关部门办理、维稳部门督办的工作格局。二要健全矛盾调解机制,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升级。积极参与"大调解"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公调对接"工作,运用调解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敏感问题,密切关注因开展征土拆迁、企事业转改制、劳资纠纷、环保治污等引发的矛盾,落实维稳工作责任措施,着力提高矛盾事前化解、善后处理成功率,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要畅通信访渠道,有序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信访工作是有效缓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之一。二、推进警务方式创新,提高打防控整体能力,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平稳在社会形态深刻变化的过程中,随着社会人财物流动性增强,流动人口犯罪、跨地域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发案将会在高位运行,始终是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为此,公安机关必须加快公安勤务制度改革,推进公安工作转型,努力打造效能型公安机关,有效提高掌控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一要磨快打击犯罪尖刀。积极探索实践以情报信息为主导,集信息侦查、便衣侦查为一体和"由案到人" 与"由人到案"相结合的侦查模式,完善多手段同步上案、多警种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切实充分发挥多警种协同作战合力,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核心战斗力。同时,妥善处理打大与打小的关系,努力实践"破小案、带大案、多破系列案"的侦查理念,始终把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等民生案件作为践行保障民生的具体体现,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二要构筑严密防控网络。科学调整全市治安卡口和查报站布点,推进和规范治安岗亭建设,发挥岗亭治安防控的节点作用。加快专业化巡防队伍建设步伐,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面巡防机制和诸警种合成作战的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巡防实战技能培训和战术研究运用, 不断提高打击现行犯罪能力。完善公安应急反应机制和扁平化实战指挥体系,认真落实指挥中心建设规范,建立"红蓝对抗"实战拉练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市县公安机关合成行动队,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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