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公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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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公司合作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 公司、 公司…与 国(地区) 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共同投资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投资各方
第一条 订立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内容包括名称、注册地址、注册国别、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乙方:(同上)
丙方:[注:若有丙、丁……方,依此类推。]
如投资方为自然人需提交包括姓名、国籍等内容。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企业
第二条 合作经营企业名称为: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法定地址: 。
第四条 公司所有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条例的规定,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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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各方以各自提供的合作条件对合作公司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分享收益和分担风险亏损。
第四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宗旨:
经营范围: 。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 公司投资总额为 (含币种) 。
第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含币种) 。
其中:甲方认缴出资额为 (含币种) ,占注册资本的 %,以 方式出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为 )。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 (含币种) ,占注册资本的 %,以 方式出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为 )。
合作各方出资或提供其他合作条件的方式、期限: 。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间有差额的情况下适用)企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解决。
外汇与人民币折算汇率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
第十条 公司注册资本缴付期限或提供的合作条件的履行期限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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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如不选择设监事会)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名(1-2人),由股东会(或股东委派)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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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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