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史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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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于唐代,宋代在成熟化的基础上精致化,明清则达到高度成熟阶段。
:宋称,殿阁等个体建筑周围环绕的廊子(形成重檐屋顶),称为副阶。
:四柱之间的空间或两榀梁架之间的空间(一般指第二种), 若两排柱子很近,则其中间部分称之为出廊(周围廊,前后廊,前出廊,不出廊四种)。
:对木构件曲线轮廓的一种加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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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官式建筑的构筑形制上,区分为大木大式建筑和大木小式建筑。大式建筑主要用于坛庙、宫殿、苑囿、陵墓、城楼、府第、衙署和官修寺庙等组群的主要、次要殿屋,属于高等级建筑。小式建筑主要用于民宅、店肆等民间建筑和重要组群中的辅助用房,:
①间架:大式建筑开间可到九间,特例用到11间,通进深可到11架,特例到13架。小式建筑开间只能做到三五间,通进深不多于7架,一般以3,4,5架居多。
②出廊:大式建筑可用各种出廊方式,而小式建筑只能用到前后廊,不许做周围廊。
③屋顶:,悬山及其卷棚做法,不许用庑殿,歇山,不许做重檐,不许用筒瓦和琉璃瓦件。
④大木构件:大式建筑可以用斗拱,也可以不用。小式建筑不许用斗拱。在梁架构件中,大式建筑增添了飞椽,随梁枋,角脊,伏脊木等构件。
:被脊固定于脊桁上,截面为六角形,在伏脊木两侧朝下的斜面上开椽窝以插脑椽. 伏脊木仅在明清才出现的(唐宋时期没有),且仅用于大式建筑中。
:重檐建筑的下檐槫(音团tuan)脊或屋顶转角处的装饰兽。
: ①传说中的怪兽,用于建筑屋顶的装饰,是套兽采用的主要形式。
②古代彝器,碑额,庭柱,殿阶上及印章上的螭龙头像。
9.<<考工记>>(战国):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
一般解释为:都城九里见方,每边辟三门,纵横各九条道路,南北道路宽九条车轨,东面为祖庙,
上,但向内退半柱径。
:它是在下层柱端增加一根斜梁,将上层柱立于此梁上。在结构上和外观上都比较妥善.但需增加梁,角部每面还要增加一组斗拱—附斛(音胡hu)。
:清式须弥座的最下层部分,整个高度分51份,圭角高度为10份。
(音池chi)头:山墙的侧面(即建筑的正立面方向)在连檐与拔檐砖之间嵌放一
块雕刻花纹或人物的戗脊砖.称为墀头。
:额枋在角柱处出头的一种艺术处理式样.清代老角梁头也作成霸王拳式样.
:飞檐椽头钉连檐及瓦口,钉时连檐需距椽头半斗口,称为雀台。
:用以隔断,带槅扇门的可做建筑的外门,槅扇由边梃和抹头组成,大致划分为花心(槅心)和裙版两部.花心是透光通气的部分,用细木棂子,裙版雕刻图案文字等.大多用于宫殿,庙宇,高级住宅。
:借――充分利用周围环境中有利的条件,如"因高筑山,就低造水","俗则屏之,嘉则收之"都是借的体现,属于私家园林的设计手法中扩大空间的手法中"不尽尽之"的一种手法。(外景被看到,借鉴到园中)
:柱与柱之间的斗拱,清代称平身科,即为宋代的补间铺作.没有梁架在其上,不受力。
:角柱上的斗拱,清代称角科,宋代称转角铺作。
:一般柱子上的斗拱,清称柱头科.宋称柱头铺作.承托梁,受力斗拱。
:建筑中因位置不同而异,正中的一间称明间(宋称当心间),其左右称次间,再外的称梢间,最外的称尽间,九间以上的建筑则增加次间数。
:相当于明清的五架梁,承传五个檩的力,长(四步架)四架椽。
:平闇(音暗an)(室内吊顶或天花板的一种)以下,或砌上明造,即设有吊顶的室内中,露明可见的栿(梁).其做工精致细腻,力求美观。
:在平闇、平棊(音其qi)上看不见的栿,由于看不见,所以制造粗略,未经任何艺术加工,制作潦草,故称之为草栿。
:为了不露出建筑梁架,常在梁下用天花枋组成木框,框内放置密且小的方格。
:是在木框间放较大的木板,板下施彩绘或贴以有彩图案的纸,这种形式在宋代叫后代应用较广。
:从平梁的梁头至脊槫(脊檩)间斜置的木件,是用来扶持脊槫的斜撑。明清被拆掉了,改用脊瓜柱。(平梁:抬梁式构架中最上一层的梁)
:下一层梁的梁头和槫(檩)间斜置的木件。它主要起扶持檩的作用,清式建筑中没有这个构件。
:明清木构件(横向)之一,位于两柱子之间,起联结作用。
:最长的梁下的枋,起稳固梁的作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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