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科
会诊制度及流程
医疗会诊涉及: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多学科会诊、院外会诊、远程会诊等。
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解决急需其她科室协助诊治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状况下,可电话邀请有关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要在场,配合会诊急救工作。会诊医师在订立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详细到分钟)。
科内会诊
重要对本科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浮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备科研教学价值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可由主治医师提出病例,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状况以及规定会诊目。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业务水平。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月举办两次,全科人员参加。
科间会诊
(一)门诊会诊
依照病情,若需要她科会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断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去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断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步订立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解决,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她关于科室会诊。
(二)病房会诊
患者病情超过本科专业范畴,需要其她专科协助诊断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申请会诊科室必要提供简要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初步诊断及会诊目与规定,并将上述状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主治医师签字后,及时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48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伴,简介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医师应以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成果、诊断及解决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断并提出详细意见。会诊后主管医师要及时书写会诊记录。
多学科会诊
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批准后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在会诊前1~2天将会诊病例病情摘要、会诊目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告知关于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医务科参加,必要时医务科科长或分管副院长参加。会诊时由主治医师报告病例,经治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拟定诊断方案。
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疑难病例,可聘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医务科批准,报请院长批准。医务科与关于医院联系,拟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疑难问题,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主持。院长、医务科长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情,主管医师作会诊记录。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科批准,持简介信前去会诊。外出会诊要带全关于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及规定。院外会诊亦可采用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形式,其程序同前。
外出会诊
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依照申请会诊医院规定,医务科派学有特长、临床经验丰富人员前去会诊,按《外出会诊管理规定》办理关于手续。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报告,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断意见,供兄弟医院参照。要谦虚谨慎、杜绝高傲自大;要严肃认真,克服粗疏作风,防止不良倾向。
远程会诊
申请会诊医院提出会诊申请(病例应是通过院内会诊后,仍无法解决疑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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