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535-2013 织物柔顺剂 Fabric softening agent 发布日期:2013-10-17 实施日期:2014-03-01 前言本标准按照GB/-2009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表面活性剂洗涤用品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开米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联合利华(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绿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保洁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太原)]。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文、林尚鹏、姚晨之、沈俊、李泉清、赵磊、何琼、高欢泉、康晓仪、赵新宇、张宝莲。Ⅰ织物柔顺剂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织物柔顺剂(又称织物调理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在织物洗涤护理过程中配合洗涤剂使用的,起到使织物柔软、蓬松、消除静电作用的洗涤护理用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368 表面活性剂水溶液pH值的测定电位法(GB/T 6368-2008,ISO 4316:1977,IDT) 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2008,ISO 3696:1987,MOD) GB/T 13173-2008 表面活性剂洗涤剂试验方法 GB/T 16801织物调理剂抗静电性能的测定 GB/T26369 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 QB/T 2951 洗涤用品检验规则 QB/T 2952 洗涤用品标识和包装要求 QB/T4309衣物柔顺剂再润湿性能的测定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原料要求柔顺剂产品配方中所用各种原料应符合GB/T26369-2011中对C类产品的要求。 感官、理化指标柔顺剂的感官、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无明显悬浮物(加入均匀悬浮颗粒组分的产品除外) 或沉淀,无明显机械杂质的液体产品气味符合规定香型稳定性-5℃±2℃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变化; 40℃±2℃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经试验验证无明显变化分散性常温和经低温(-5℃±2℃)放置后试样的分散状况都应呈均匀分散体 pH值(%溶液25℃) ~ 总固形物含量/% ≥ 总五氧化二磷含量/%≤ (仅适用于无磷型产品) 再润湿性能/S(以毛细效应时间计)≤ 90 抗静电性 s(以表面比电阻对数值差计)/( △Lgρ)≥ 1 [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4 试验方法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化学试剂和GB/T 6682规定的三级水。 ,置于干燥、洁净的无色具塞广口玻璃瓶中,在非直射光条件下进行观察。 。 稳定性量取不少于100mL的试样3份,分别置于250mL的无色具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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