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招生、收费等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按照省、市纠风办关于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区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区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民主评议为手段,进一步加强学校行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招生行为、收费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学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全区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在区政府纠风办和区教体局领导下进行,实行全区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实施,纠风、教育部门督导考核,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好学校行风评议工作,于2013年10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各参评学校评议材料归档整理成册,上报区政府纠风办。 三、评议对象区属各学校,中心校所辖各学校。 四、评议考核内容 (一)办学行为情况。基础教育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是否完成,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举办民办学校,是否违反规定举办校中校、未经批准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等;幼儿园是否强制学生参加兴趣班、课外班、特长班等。 (二)招生行为情况。基础教育学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跨地区招生、许诺优惠条件恶性竞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存在招生考试现象。
(三)收费行为情况。学校是否实行收费公示;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现象;是否存在强制性收取服务性费用;是否存在收费不开规定的票据;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存在收取借读费、有偿补课;幼儿园是否超标准收取学费、食宿费,是否收取捐资建校费、集资款,是否收取兴趣班、课外班、特长班费用等。 (四)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情况。教师授课质量、教学管理水平如何;发展党员、选拔学生干部是否公开、公正;奖学金、助学金发放是否公开、公正;资助贫困生是否到位;是否有将学校计算机房出租、承包行为等。 (五)师德师风校风建设情况。是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师德师风和校风建设;是否发生影响师德师风的重大违规事件;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和管理人员是否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是否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是否结合实际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等。 (六)后勤服务情况。是否采取有力措施改善学生学习、生活条件;是否努力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宿舍管理水平;校园超市、小卖部、食堂是否有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是否有健康证等。 (七)自查自纠自评工作情况。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情况;学校行风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主要领导处理群众投诉情况;学生及家长反映问题是否落实情况。 五、方法步骤学校评议工作要遵循实事求是、简便易行、有据可查、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议周期为两年。
(一)学校自评。评议方案下发后,各参评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评议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评议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听取学生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自查自纠、整改建制,建立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各参评学校自评材料归档整理成册,于2013年7月10日前分别报区纠风办和区教体局各1套。 (二)督导检查。区纠风办和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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