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关新闻策划与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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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案例]富士康与第一财经对垒事件 面对媒体,谁强谁弱,企业从中得出的经历和判断------
第一财经总编辑秦朔:我认为媒体和企业之间,有一种潜在的契约关系,或者是有一种默默表示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的核心就是,媒体基于传播社会信息的功能,媒体有权利对公司、对企业进展真实性的报道,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评论。因为企业不仅仅是股东的企业,还占有社会资本、社会本钱,它还是社会的一分子,应该受到媒体的监视。尤其是一些上市的公共的公司,本身就要承受这个监视的。
鸿海新闻发言人:我们这群拿榔头的,比不过拿笔杆的,当我们站在那里赤裸裸被伤害的时候,我们没有别的方法只能相信司法的公正,借用司法的手段来解决问题。这几天事态的开展你也看到了,虽然鸿海是一家庞大的 企业,但是在媒体面前是多么的渺小。
中国经营报总编李佩钰:这是危机公关反面案例。企业做得很不明智,作为一家大型企业,在面对媒体新闻报道的时候,应该有一个平和的心态。少一点霸气,多一点客观平和的态度。以一个企业的法人身份,起诉两个记者,是不是存在着以强凌弱,以财压人的情况。在事情还没有完全弄清楚之前,查封两个记者的个人财产,是不是不太适宜。面对危机,企业应该正确面对,应该做一个受人尊敬的企业。
评论1:与媒体对阵成为弱势一方。将企业与整个媒体界对立起来,对于一个营销人员而言,是想想都脊背发寒的事儿。那意味着将企业与公众对立起来,与客户对立起来,与市场对立起来。从记者财产冻结来看,郭台铭〔老板〕可谓颇有手段,但这将毫无疑问的将人们的目光导向其背后更深的内幕,而这将有可能引发更大的危机。
评论2:在社会舆论几近一边倒的支持记者论调中,我看到的却是一种“舆论审判〞的情绪在蔓延。其实,在法院启动诉讼程序之初,任何依照法律进展的正当诉讼程序,并不意味着强弱比照的必然结果。记者个人的势单力孤、天价索赔的匪夷所思,以及申请财产保全给记者本人带来的精神压力,这些从外表上看好似是一种恃强凌弱,但事实上,这种强弱的比照只有在案件的实体程序进展完之后才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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