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永乐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八届居民委员会选举投票办法第一条为确保永乐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正常进行, 为保证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投票办法。第二条选举永乐园社区第八届居民委员会由本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第三条本次选举居民委员会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两名。第四条本社区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采用召开选举大会方式进行投票,不设置流动票箱。第五条选票由城关街道统一印制并下发。第六条投票采取一次性投票方式。将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姓名写在同一张颜色的选票上(候选人的排列以姓名笔划排序)。选民将选票一次性投入票箱。第七条参加投票者必须是本社区有选举权的居民代表, 到会参加投票的选民必须超过居民代表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 选举大会才有效。否则无效。第八条监票、唱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 由居民选举委员会按有关规定推荐提名, 经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第九条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 本社区选举投票时间为 2012 年6月9 日上午 9 点整。第十条选举大会会场设在居委会市民学校,设一个投票站。投票站设验证处、领票处、秘密写票处、代写处、投票箱和计票处。第十一条选举时,选民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也可投反对票, 可以另选他人, 也可以弃权。同意该候选人的在选票候选人姓名下方- 2- 空格内划“O”; 不同意划“X”; 另选他人的应在空格栏内填写其他选民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划“O”。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填写选票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选民自己不能填写的可请工作人员代笔填写,代写人必须尊重选民意愿。第十二条选民必须按要求划票,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
居委会选举投票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