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审批正常步骤、特殊步骤及付款时间
一、请款及报销正常步骤
(一)、物资款支付步骤:由供给商找对应物资主管(项目物资主管或企业物资部)申请付款,填写《支款审批单》,办理《领据》,经项目财务、项目商务部、项目经理、项目及企业财务部门审核经过后报企业主管领导审批,审批经过后企业出纳方可支付。
项目经理
项目财务+项目商务部
物资主管
供给商
出纳付款
企业主管领导
企业财务
物资款支付企业财务需审核资料:
1、《项目物资需用总计划》;
2、《物资需用计划》;
3、《物资询价统计》;
4、《物资采购协议》(需查核是否进行协议评审);
5、是否网上审批;
6、是否网上询价;
7、《物资入库单》(物资验收单);
8、《物资出库单》;
9、《支款审批单》;
10、《领据》;
11、发票;
12《结清证实》
1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查对主体是否一致:协议主体方、日常经办人、授权委托人、领款人、出具《结清证实》人是否一致;
2、查对格式。相关单据、手续必需按企业固定格式办理。相关格式见附件。
3、合相同相关资料如企业财务部己有存档,则项目办理相关款项时不再需要报送己有存档资料。但企业财务部审核时需调阅相关资料进行核查。
4、判定是否必需办理结清证实规则:
(1)、针对一次性采购并一次性付清全款物资付款时,能够不办理结清证实。
(2)、针对一次性采购但分数次付款物资,在支付最终一笔款时必需办理结清证实。
(3)、针对分数次采购物资——在分段(分批次)结清款项时,需要办理结清证实;在办理完最终止算支付最终一笔款时,必需办理结清证实。
(4)、针对分数次资采购物资在结算时一次性付清全款,必需办理结清证实。
(5)、在判定可能产生付款纠纷情况下,需要办理结清证实。
(二)、劳务及分包商工程款支付步骤:由劳务或分包商找项目生产副经理办理《分承包方进度款会签单》(进度款用)或《分包工程结算会签单》(结算款用),申请付款,填写《支款审批单》,办理《领据》,经项目商务部、项目经理、项目及企业财务部门审核经过后报企业主管领导审批,审批经过后企业出纳方可支付。
项目经理
劳务或分包商
项目生产副经理
项目商务部
出纳付款
企业主管领导
企业财务
劳务及分包商工程款支付企业财务需审核资料:
1、劳务或分包协议(需查核是否进行协议评审);
2、《分承包方进度款会签单》(进度款)或《分包工程结算会签单》(结算款);3、《项目总预算》(项目成本总预算);
4、《支款审批单》;
5、《领据》;
6、发票;
7、《结清证实》(支付最终一笔款时需提供);
8、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查对主体是否一致:协议主体方、日常经办人、授权委托人、领款人、出具《结清证实人》是否一致;
2、相关单据、手续必需按企业固定格式办理。相关格式见附件。
3、合相同相关资料如企业财务部己有存档,则项目办理相关款项时不再需要报送己有存档资料。但企业财务部审核时需调阅相关资料进行核查。
(三)、费用报销步骤:
项目财务
上级主管
证实人/验收人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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