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服务之星”评选实施方案
为使护理工作“贴近病人、贴近临床、贴近社会”,增强全体护理人员服务意识,全方面改善护理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我院开展护士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现制订实施方案以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关键,将优质护理服务作为一切工作准则,以星级护士评选活动为契机,处理我院服务过程中微弱步骤,增强主动服务意识,规范护理服务,提升护理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我院护理文化建设。
二、活动范围:
在全院临床科室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评选“服务之星”,每个月考评,每三个月测评一次,每十二个月评定一次,护士长不参与评选。
三、考评方法:
1、采取科室考评,医生、病人、护士评价和护理部综合考评相结合,每十二个月评选1次。
2、护士长每个月对本科护士进行考评,内容包含政治思想、推行职责、综合能力、三基考试、出勤率五方面,月考评表每个月上交至护理部保留; 此考评占总分值60%。
3、每三个月发放调查表听取医生、病人、科室护士对护士评价及反馈意见,由护理部组织测评,占总分值40%。(其中护士评价,每三个月一次,占分值25%;病人对护士测评,每三个月一次(特殊科室手术室、急诊科不测病人评价)占分值50%;科室医生测评,占分值25%; )
4、护理部平时督查,所扣分值直接从总分中扣除,每三个月对考评结果及三方面测评表汇总一次,年底各护理单元总得分最高护士为“服务之星”。
四、 奖励措施:
1、护理部对评选出“星级护士”在护理宣传栏中宣传,并作为年底评选优异及职称晋升关键依据之一。
2、“服务之星”护士,年底由院部给奖励。
五、星级护士标准
1、在本院注册,热爱医院,热珍惜理工作,爱岗敬业,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在本院工作一年以上者。
2、含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遵法,遵守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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