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管理要求
一、护士管理要求
㈠本要求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中国护士执业证书》(简称《执业证书》),依据《护士条例》要求从事护理活动。本要求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推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促进健康本院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㈡护士执业注册使用期为5年,护士必需按要求立即完成延续注册,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单独从事护士工作。
㈢护士执业过程中必需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掼和职业首先。
㈣护士必需根据《护理人员定时考评管理措施》完成培训及考评。
㈤护士应接收在职培训、完成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相关要求。护士应经过实践、教育、管理、学。
㈥护士应对其护理行为负责,热情工作,尊重每位病人,努力为病人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㈦护士应养成老实、正直、慎独、上进品格和沉着、严谨、机敏工作作风。
㈧护士在执业中应该加强责任心,正确实施医嘱,观察病人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护理。遇紧急情况应立即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该采取力所能及抢救方法。
㈨护士有负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义务。
㈩护士依法推行职责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护士在执业中应保护患者隐私,但法律另有要求除外。
(十一)、遇有自然灾难、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它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紧急情况,护士必需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参与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十二)、充足调动护理人员工作主动性,完善护理人员调配制度,确保优质护理服务开展。强化“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便捷护理服务。
(十三)、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由医院护理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更正、终止在本院执业,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终止其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护士因个原因要求调离时,必需本人提出申请,报护理部、人事科后上报分管院长,院领导审批,方可调动。
二、进修护士管理要求
㈠进修人员须凭《医院护理人员进修手册》、《执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小一寸照片一张,在要求时间内到护理部输报到手续。
㈡进修护士由护理部和科室管理,由护士长确定专员负责带教,不得单独值班。
㈢进修护士自学遵守医院、科室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㈣进修期间凡未经同意、私自回原单位或更改善修计划者,将终止其进修学习资格。
㈤进修期间按计划进行学习,不得私自提前或延长进修时间或自行转科进修,如因特殊情况须原单位和护理部函商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㈥进修护士应主动参与医院、科室组织学术讲座,专科护理学习,努力提升本身综合素质。㈦进修结束前一周,认真地对进修目标、计划作出个人总结,科室护士长、带教老师填写《进修考评表》。经护理部审核后,方可办理离院手续。
三、见习岗护士管理要求
㈠本要求所称见习岗护士,是指已经过中国护士执业考试,未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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