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贫困学生评定标准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以资助范围以小、中学阶段义务教育为主阶段。
资助标准以下:
1、书杂费、住宿费、生活补助。
2、书杂费、住宿费按当地教育部门统一标准,生活补助仅对尤其困难并符合当地低保标准资助对象。
二、 认定手续
1、经过当地有学校提供推荐名单,填写申请资助表一式两份;
2、进行家庭和学校访问;
3、初步审定入选名单;
4、审定资助名单和分类标准;
5、如提供受助人虚假情况、或受助人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学业、或受助人家庭经济显著改善可支付继续学习费用、或受助人受法律处理,将终止资助。
三、进行家访核查
家访核查工作关键是人员到当地,访问申请人家庭,和申请人及其家人直接见面,了解并统计真实家庭情况,填写家访核查表格;并根资助人提出申请资助条件,给出资助是否提议。
四、核查表格内容评定
1、父母弟兄姐妹收入情况和身体健康情况,是否有弟兄姐妹在读情况,学生在学校学习情况。
2、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是否接收政府和其它机构资助和亲戚帮助。(各地域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有所不一样,其它机构资助不含取得政府低保补助金)
3、基础生活起源、家庭关键支出。(读书费用,生活支出,看病费用)
4、学生家庭情况包含家庭住房、生活设施、生活用具情况、家人衣着。
5、学生家庭生活情况总体描述(是否在读,),是否提议资助。和学生面谈统计和沟通,家庭情况是否真实。
五、对已资助对象跟踪访问、跟踪管理
对受助对象学校跟踪,内容包含证实受助对象在上学,受助对象在校表现和学习情况,受助对象或其家庭发生特殊情况,请学校每学期反馈一份材料。
(一)、发问内容(跟踪调查问卷)
1. 资助协议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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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和健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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