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国际心肺复苏( CPR ) 与心血管急救( ECC ) 指南第五部分电生理治疗: 体外自动除颤器、电除颤、心脏复律、起搏治疗( Electrical Therapies : 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s, Defibrillation,Cardioversion, and Pacing ) 本章旨在为体外自动除颤仪( AEDs )除颤、人工除颤、同步电复律和起搏治疗提供一个临床应用指南。在基本生命支持阶段( 心肺复苏第一阶段), 施救者和医务人员通常使用 AEDs 为患者进行抢救, 而人工除颤、心脏复律和起搏治疗则在进一步救生的过程中( 即心肺复苏第二阶段)使用。除颤+ 心肺复苏术: 关键性联合早期除颤对于救活心脏骤停( SCA ) 病人至关重要, 其原因如下: 最常见和最初发生的心律失常是心室纤颤( VF ); 2. 电除颤是终止 VF 最有效的方法; 3. 随着时间的推移,成功除颤的机会迅速下降; 4. 短时间 VF 既可恶化并导致心脏停搏。目前已有数个研究证实了电除颤的时间效应和 CPR 的旁观者效应。在没有同时实施心肺复苏的情况下,从电除颤开始到生命终止,每过一分钟, VF 致心脏骤停病人的生存率则下降 7% 到 10% 。相反,如果同时实施心肺复苏术,则病人生存率比前者更高(平均下降 3% 到 4% )。从目击 SCA 发生到除颤, CPR 能够使生存率增加 2-3 倍。如果旁观者对 VF 型心脏骤停者立即进行 CPR ,尤其是在 SCA 发生后大约 5 分钟内予以除颤,则能救活病人并使其神经功能免于受损。 CPR 可以延长 VF 的除颤时间窗,并提供少量的血流为脑和心脏输送一些氧气以维持代谢的基本需要。然而, 仅有基本 CPR 则不太可能终止 VF 和恢复有效灌注心律。新指南推荐 CPR 和 AED 联合为了成功救治 VF 型 SCA 病人, 施救者必须能够迅速地联合运用 CPR 和 AED 。心脏骤停一旦发生,必须采取一下 3 个步骤以为病人争取最大的生存机会: 1. 激活急诊医疗服务( EMS ) 系统或急诊医疗反应系统; 2. 立即进行 CPR ; 3. 熟练运用 AED 。当有两个或更多施救者在现场的情况下, EMS 的激活和 CPR 必须同时进行。缺少其中任何一项都会减少 SCA 病人的生存机会。上世纪 90 年代,有人预言 CPR 会因为社区 AED 程序的广泛发展而被淘汰。然而, Cob b 却发现,尽管配备 AEDs 的第一急救者越来越多,但 SCA 病人的生存率反而出乎意料的降低, 他认为这是由于对 CPR 重视程度下降的缘故造成的。并且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这一观点是正确的。第四部分对有效胸部按压和缩小按压中断的重要性进行了阐述。 2007 年急救措施统一讨论会对联合应用 CPR 和除颤的两个关键性问题进行了评价。其一是在除颤前是否应该进行 CPR ;其二是关于急救者重新 CPR 前电击的次数问题。先电击与先 CPR 当任何施救者在院外目睹心脏骤停并且现场有 AED 可用,那么应该尽可能的使用 AED 。对于在院内进行抢救的医务人员来讲, 则应该立即进行 CPR 和使用 AEDs 及其它设备, 并且一旦 AED 或除颤仪准备就绪, 则立即使用。制定这些指南以支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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