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锦城学院2018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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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锦城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13903(全国代码)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一、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5]67号文件批准成立,四川大学按照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及教育部26号令要求举办的由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独立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1号。
三、招生对象:招收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
四、学 制:四年(建筑学、城乡规划为五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
五、录取规则:
: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实施新高考的省份浙江,录取相关原则从其规定。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当地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后续志愿。
:我校招生专业(方向)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经省级主管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同时,根据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
: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投档分及志愿相同时,以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实施新高考的省份浙江,专业安排原则从其规定。
:对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语种外,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请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对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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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报考汉语国际教育、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10分;
⑵报考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00分,语文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00分;
⑶报考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语文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10分;
⑷报考城乡规划、建筑学、广告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
⑸报考金融类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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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文化成绩认定:学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相应批次及专业的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
⑵专业成绩认定:考生所在地教育考试院有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考试的,认定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考生所在地没有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考试的,原则上我校组织专业考试,且认定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
⑶各专业录取办法: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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