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试行)
依据《中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措施》(卫生部令第70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措施》(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国食药监食〔 〕236号)、《农村一般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 ),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以下:
一、学校食堂应选择地势干燥、不易受到污染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扩散性污染源影响范围之外。加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禽畜类动物区域(或距离25米以上)。
二、食堂面积应实施《农村一般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 )。食堂应设置独立粗加工切配区、烹饪区、备餐间、食品库房、就餐场所等。加工操作间(粗加工切配区、烹饪区、备餐间)最小使用面积通常大于8平方米。村级以下学校食堂就餐人数较少,多为简易食堂,规模较小,可依据实际情况合适放宽标准,但必需确保食堂功效分区相对独立、科学合理。
三、各加工操作场所根据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给步骤进行设置。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显著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五、食品处理区地面用无毒、不透水、易清洗、防滑材料铺设。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全部排水系统。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墙壁采取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材料制成墙裙。天花板采取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六、门、窗装配严密,和外界直接相通门和可开启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和外界直接相通门安装自动闭门器。排气口及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金属隔栅或网罩。
七、配置能满足食品留样需要留样冰箱。
八、配置能正常运转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设施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餐饮具自行清洗消毒学校食堂,设置餐饮具清洗消毒专用水池,和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取化学消毒,最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取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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