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印发XX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知
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乡“双节”及省“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强抵御火灾综合能力,改变消防工作微弱现实状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为加强农村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村民防火条约:
(一)防火巡查、检验制度
1、落实逐层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验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其村、单位进行防火巡查。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验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验中发觉火灾隐患,检验人员应填写防火检验统计,并根据要求,要求相关人员在统计上署名。
4、检验部门应将检验情况立即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责任人应每日对消防安全检验情况通知到本单位责任人,若发觉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
5、对检验中发觉火灾隐患未按要求时间立即整改,依据奖惩制度给处罚。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畅,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要求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时组织检验、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三)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使用性能,确保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正确快速。
2、做好消防值班统计和交接班统计,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发觉火灾时,快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汇报上级部门。
(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电源应给予关闭。
(4)严禁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五)
XX乡(镇)村民防火条约
根据国家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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