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阅览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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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十字中学图书阅览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庆松
副组长:秦启勇 杨元林 蒋昌华
成 员:戚玉峰 黄保宁 童宗高 杜瑞芳
各班班主任及相关教师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资料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设施.有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配备有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专人管理
图书资料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统一保管,保管人员负责做好图书资料的登记造册、借阅工作,保证图书资料的整洁,防止图书遗失。
三、借阅方法、数量
1、本校学生以班级集体借阅方式,在图书管理员的管理下,每人每次限借1册。借阅人要填写借阅图书登记表,妥善使用和保管所借图书,不得转借。
2、本校教师一次借书不超过3本;借阅图书时,本校教师可进入图书室查书,其他人员须经专职负责人允许,并由管理员当面登记。
3、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四、借阅期限
学生在阅读课进行借阅,下课后归还图书。教师借阅图书不超过3个星期,如需继续借阅,应办续借手续。
五、归还方法
归还图书由图书管理员统一收齐图书,统计图书数量,检查图书完好情况。经工作人员检查、确认书籍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
六、其它规定
1、读者在库内选书,将图书乱拿乱放者,工作人员有权责令其将图书整理好,并停止借阅图书一个月。
2、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制度
1、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管理员加盖破损章。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除批评教育外,以原书价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价的2倍罚款。
2、图书编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编码或损坏编码者,丢失、损坏一个编码罚款2元。
3、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的2倍罚款,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3-5倍的罚款。
5、成套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本,应按整套价格赔偿,剩余书刊留室使用。
6、如采用撕条形码、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除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外,可按原书价的5倍罚款。
7、所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原书刊交回图书室,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交回会计室,由会计室退回赔偿金。
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进入阅读。
2、读者入室阅读,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
3、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3天。
4、为保持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讲文明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6、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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