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市供热行业应对供热突发重大事故的能力,在
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开展现场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
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冬季供热安全制订
本预案。
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
致的原则。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实行资源整合、
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供热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城市供
热条例》、《佳木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指在我市区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停热时间在 30
小时以上,供热面积 50 万平方米或者因热源事故导致实际
供热能力小于正常能力的 50%以上,供暖期弃管小锅炉无人
监烧,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且依靠事故单位自身救助
力量,无法解决的重特大供热事故。
佳木斯发电厂、龙实热电有限公司、佳纺、电机、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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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铁路、肉联公司及小区供热单位的供热企业锅炉、管网、
换热设施、设备事故。
组织体系
市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长助理或分管副秘书长
市建设局局长
市供热办主任
成员单位:建设局、供热办、城管局、财政局、公安局、
达尔凯(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电业局、燃气公司、
供排水公司、发电厂、龙实热电有限公司、中国电信佳木斯
分公司、中国网通佳木斯通信分公司、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
司、中国铁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公司。
市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供热
办
主任:
副主任:
办公室下设机构
(1)综合组
组 长:
成 员:市供热办综合科、管理科全体人员。
2
(2)抢险组
组 长:
成 员:(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经营部全体人员。
(3)技术组
组 长:
成 员:(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技术部全体人员。
(4)专家组
组 长:
成 员:市供热办规划科全体人员。
(5)材料供应组
组 长:
成 员:(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物资部全体人员。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
成 员:市供热办稽查大队全体人员。
(7)信访接待组
组 长:
成 员:市供热办法规科全体人员。
各机构主要职责
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的职责
(1)负责重大供热事故预案的审定工作;
(2)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包括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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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的调动和配置、抢险费用的使用批准等;
(3)负责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指挥、协调;
(4)负责事故有关信息对外的发布;
(5)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重大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
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抢险物资的调动及抢险协调等工作;
(2)负责与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急救、市政、电
业、水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3)负责事故处理中发生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
费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事故预案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下设机构
综 合 组:负责重大供热事故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抢
险指令的下达和具体抢险协调组织工作;对抢险队伍内部指
挥、协调和外援队伍的协调工作;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和各
种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统
计、整理、初审,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负责事故有关情况
的汇总工作。
抢 险 组: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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