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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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沟煤矿地质灾害管理制度汇编
201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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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变化情况,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资料,制定本制度。
、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包括山区丘陵区居民点及建设工程切坡地段。重点巡查联建楼、办公楼、单身公寓、重大工程设施、高陡切坡地段和临时工棚切坡段。
:地质灾害隐患的类型、潜在规模、威胁对象及危害程度、发展变化情况,防灾措施及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的落实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和当地乡(镇)、村(或有关单位)人员;也可以协调有关部门、专业技术单位联合组成巡查组进行巡查。
,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制定防灾措施;并通知乡镇、村或有关建设单位,落实防灾措施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
,不能流于形式。每次巡查必须有书面记录,巡查责任人应在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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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2、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范围:
1)地表防洪灾害的排查
①相关科室对矿内及矿区周边的地表径流、塌陷裂隙区渗水情况、暴雨过后地表塌陷裂隙区积水情况巡查、井田范围内农业灌溉引水渠沟进行详细的排查勘测并在本矿相关图纸上及时准确的绘制出具体的位置。
②相关部门对矿周围的防洪排水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工作,及时清理防洪沟,保证防洪沟内的清洁,发现有损坏的地方及时进行修复,保证防洪排水沟的完好。
③在雨季期间加强防洪沟的巡查工作,对井口较低位置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防止强降雨期间,积水涌入井筒内,发生事故。
2)井下隐蔽致灾因素排查
1)采空区
①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负责每月对全矿范围内采空区的监控检查,负责协调施工单位经常性地对矿山重点部位及井巷工程进行监督监测,协调本系统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监测资料整理,圈定地表及井下采空区范围,并做好相关图件的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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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坚持经常对新旧采空区进行实测,并及时准确的绘制当前采空区位置实测图,对在实测或井下隐患排查过程中,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可能诱发大的地质灾害时,应及时向组长及副组长汇报。
③根据采空区与我矿重点场所影响关系,以及井巷工程、保安煤柱、矿体的相互位置及影响程度,从技术上进行论证,确定我矿当前监测重点。
④在采掘活动开始前确定矿区范围内地表采空区、地表塌陷区、地表错动区关系及影响范围。
⑤编写地质预报时要结合相关资料与矿山施工单位负责对矿山内地表塌陷区、错动区进行监测预报。
⑥推广应用在采空区监测地质灾害预测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负责研究采空区变化,并对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给与技术的论证并采取相关措施。
⑦确定的采空区影响范围,圈定并标识通知相关人员,防止人员误入。
⑧在回采过程中,对地表采空区塌陷范围进行现场观测,对塌陷情况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并制定出采空区塌陷超前情况或者老顶空顶面积大未垮落情况的相关技术措施。
2)废弃老窑(井筒)、井巷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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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对矿区内及矿区周边的可能影响本矿的老窑及废弃井巷进行摸底,并在本矿的相关图纸资料上绘制出具体位置,并定期进行观测及排查。
②对井下已采完的工作面的防火密闭进行观测,并及时汇报出现的问题。
③定期了解相邻矿井的回采情况,如有开采完毕的矿井,调查清楚其废弃井巷是否对本矿的
④井筒、工业广场及附近汇水沟每年雨季前要清理附近杂物,疏通排水通道。
⑤在井下发现下矿水量有变化时或降特大暴雨、地表水体变化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对井筒周边水位进行测量。
⑥若矿井后期对对井田范围内废弃井筒进行充填,对井筒充填方案和回填工程监督。
⑦在周边矿井关闭后,在井筒没有回填前,要经常协助鹤济公司技术服务中心人员,采用电测法对井筒水位进行测量,密切关注水位变化。
⑧在工作面采掘工程接近钻孔之前,必须对钻孔资料进行查阅,全面了解钻孔的封闭情况,编制采掘工程过钻孔设计方案。
⑨对于钻孔资料不详、模糊的钻孔,必须以“封闭不良钻孔”对待,在设计说明中必须明确提出来,要留足防隔水煤柱,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作为视在安全隐患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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