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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纪委 监察部
印发《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纪发(201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XX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监察厅(局):
现将《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纪委
监 察 部
201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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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为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现就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高度重视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1、乡镇纪检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和纪检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助乡镇党委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是参与维护农村基层和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近些年来,乡镇纪检组织在深入推进农村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还不同程度存在着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水平。
2、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适应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整合资源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职能,使乡镇纪检组织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作风形象进一步改进,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3、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要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务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不断增强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本领,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乡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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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健全乡镇纪检组织
4、规X乡镇纪检组织设置。乡镇应当设立纪委。乡镇纪委是经同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机构,在乡镇党委和县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纪委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其中应有人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职一级的干部担任,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的,设专职纪委副书记;由同级党委委员担任的,其委员职务排序可排在资历一样的委员前面。
5、着力选优配强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选好乡镇纪委书记。要注重选拔政治过硬、公正廉洁、熟悉农村社情民意、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优秀干部担任乡镇纪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县级纪委与组织部门协商后,报县委决定或进行选举。乡镇纪委副书记的任免,要征得县级纪委的同意。乡镇纪检干部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备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背景。
6、保持队伍稳定,有计划地推进干部交流。乡镇纪委书记原则上应干满一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任职5年以上的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新任乡镇纪委书记一般应异地交流任职。
三、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组织的职能作用
7、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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