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支付说明
尊敬的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整(壹拾万元整),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复印件(有我司未退还保证金或未付运费的附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如无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复印件或说明函的,视为弃标。为了方便您正确和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至于因此而被取消投标资格,请认真阅读以下几点:
1、支付方式
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汇款,不采用支票形式,不接受现金交纳(以上视同弃标)。
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南岗支行
请将投标保证金汇往以下账号,
投标单位在本次招标前若有未退还的投标保证金或有未付运费,如果投标单位同意将该保证金或运费作为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说明函(盖单位公章),表明愿意将该投标保证金或运费作为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
2、关于返还及日期
请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之一。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公布招投标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无息退还。
3、下列情况不退还保证金
(1)投标单位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投标文件或不承认相关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中标单位放弃当次中标的;
(3)由于中标单位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
(4)有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的。
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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