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科研奖励办法为了更好的调动广大教师的教研教改工作积极性, 紧跟时代改革步伐, 为提高教师素质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我镇教育事业的发展,结合我镇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特拟定王坟镇中小学教科研奖励办法: 1 、上级组织的中小学教师参加的各种论文、征文、案例、课件评选, 获得县级及以上奖的,一律给予奖励,县一等奖奖励 10 元、二等奖奖励 5 元;市级一等奖奖励 20 元、二等奖奖励 15 元;省级一等奖奖励 30元、二等奖奖励 25 元;国家级一等奖奖励 40 元、二等奖奖励 35 元。 2 、上级组织的优质课评选,获得县级及以上奖的,一律给予奖励,县一等奖奖励 50 元、二等奖奖励 40 元;市级一等奖奖励 100 元、二等奖奖励 80元; 省级一等奖奖励 200 元、二等奖奖励 160 元; 国家级一等奖奖励 400 元、二等奖奖励 320 元。(电教优质课折半) 3 、上级组织的教学能手评选,获得县级及以上奖的,一律给予奖励, 县级奖励 100 元; 市级奖励 200 元; 省级奖励 300 元; 国家级奖励 400 元。(电教能手折半) 4 、上级组织的教学成果评选,获得县级及以上奖的,一律给予奖励, 县一等奖奖励 200 元、二等奖奖励 150 元、三等奖奖励 100 元;市级一等奖奖励 300 元、二等奖奖励 250 元、三等奖奖励 200 元;省级一等奖奖励 500 元、二等奖奖励 450 元、三等奖奖励 400 元; 国家级一等奖奖励 600 元、二等奖奖励 550 元、三等奖奖励 500 元。 5、课题研究, 凡是经青州市及以上教育部门批准的研究课题, 一旦结题获奖的,一律进行重奖。市级一等奖奖励 500 元、二等奖奖励 400 元、三等奖奖励 300 元;省级一等奖奖励 600 元、二等奖奖励 500 元、三等奖奖励 400 元;国家级一等奖奖励 800 元、二等奖奖励 700 元、三等奖奖励 500 元。 6 、凡是上级组织的教科研评选,荣获青州市级集体奖的单位奖励 500 元,潍坊市级集体奖的单位奖励 1000 元。 7 、专业技术职务晋级奖励政策: 教师的教科研成绩(优质课、能手、成果)既作为教师学期教育教学考核的依据;还作为当年的评选优秀教师或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同时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的依据。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发表的论文、成果、课题研究、能手、优质
教科研奖励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