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生活中的表演【摘要】: “表演性行为”是人类普遍存在的行为。本文旨在对“教育生活中的表演”现象进行探究,并将这一探究置于教育学的语境或理解方式之中。有关“表演”的意义存在着各种“成见”, 对这些成见的呈现、梳理、质疑和重新认识, 是本文论述的起点。为此, 通过对“表演”一词进行词源学考察,从源头上展现“表演”原有的被广泛忽视的含义, 进而提出本文视野内的“表演”概念,成为作者首先要完成的任务。这同时也构成了本文的第一部分, 它力图解决的是概念性的问题,即“表演是什么?”从最普遍的意义上,也就是从人类生活和生存的意义上, 表演是人类的基本生活方式和存在方式之一, 它是作为生命存在者的人, 对某种角色存在的主动承担, 即是通过对角色的表现和显示而实现的以使他人确信为目的的自我投射、自我呈现, 并最终达成的自身敞露。表演中的基本要素包括: 表演者和观看者、表演过程、表演内容等。表演问题的实质首先是人的问题, 展现的是表演者整体的生命存在, 其中的核心却是“角色问题”。人类的表演性行为是对“角色”的扮演和承担。从根本上说, 表演本身是一个中性行为, 我们只能在“谁表演”、“为什么表演”、“如何表演”以及“表演的效果如何”等意义上作出价值判断。当表演成为教育问题, 首先意味着, 表演将与理想新人的社会再生产、与生命的成长与发展这一教育的主题建立实质性的内在联系, 这种联系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教育的需要, 在实现教育的可能性的过程中,实现人的可能性。我们不是就表演谈表演,而是在“人在表演中的生命存在及其与教育的关系”中,考察表演对于教育的价值和生命的价值。从这一关系出发, 本文第一部分提出了论文的基本问题: 1 .表演性行为怎样渗透并建构了人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又怎样渗透并建构了教育生活? 换而言之,人及其教育是怎样在表演性行为的广泛参与下发生和进行的?2. 教育怎样通过表演性的行为, 从意识、观念和行为等各个方面建构了人的生命存在、社会及其文化?教育是“人的教育”、“生命的教育”, “教育的基础是生命基础”这一主线使上述两个问题建立了内在关联。迄今为止,对“表演”问题存在着在四个层次上理解和阐释的可能性: 一是作为交际技艺和教学技艺的层次, 表演是一种交际手段、教学方法, 因而是技术论和工具论的层次,; 二是将表演的语言和姿势、动作等视为表达、传递事物的符号, 符号本身没有意义,其意义在于符号的使用者和符号所指代的事物上,是符号论的层次: 三是将对交往、表演和表演的理解的研究作为教育学( 尤其是教学论) 的基础,是方法论的层次: 四是将表演和对表演的理解, 作为人类生命存在、教育存在的基本事件, 因而将其置于本体论的层次上。这一层次指向的不是教材知识, 而是指向生命本身, 它关注的是, 通过表演和观看表演, 促进个体生命在肉体和灵魂等各个方面( 如体质、知识和道德等) 的成长、发展与完善。本文将以前三个层次为基础, 同时又超越于它们, 转而进入本体论层次, 将表演和对表演的理解, 作为人类生命存在、教育存在的基本事件。如果说第一部分重在对“表演”概念和问题性质的分析, 第二部分则集中在对学校教育生活中, 出现的各种“表演现象”加以呈现和分析。当我们从表演的视角“看”教育生活的时候, 我们发现了人类行为的表演性在教育生活中特化的形式、内容和方式。从“表演“所包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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