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儿童纪律教育
界定规训
本书中将规训定义为帮助儿童学习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能自己判断正误。
比起仅仅强制规定不许做什么,我们更想帮助儿童学习对自己应该做什么做出明智的选择。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他们而言,学会做出明智的选择与仅仅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之间迥然相异。我们不是提倡不控制儿童的行为,采取放任自流的方式。相反,我们提倡应该帮助儿童理解为何某些行为比其他行为好,也帮助儿童在即使成人不在场“敦促”他们做出正确选择的情况下,也能自行选择令人满意的行为方式。
规训的目标
长期目标:问自己最看重哪种人这个问题可能非常有用。应该注意的是,你问的应该是哪种“成人”,而不是哪种“儿童”。这有很大的区别,如果考虑的是儿童,你可能会注重服从性目标,然而,你不可能认为服从是成人性格的标志。应该牢记,早期的规训会影响人一生的性格;因此,不仅要考虑什么样的儿童最容易管理,而且也要思考什么样的成人对社会的作用最大。
自我概念和自尊:许多人都将积极的自我概念列为一个目标,但是这似乎混淆了自我概念和自尊的不同。自我概念是一种对“我们是谁”和“我们能做什么”的认知;自尊是指我们对上述这些内容的感受。一个现实的自我概念对于心理健康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它也是形成良好自尊的基础。
大家一致公认,我们希望儿童形成良好的自我感觉。尽管几乎所有人都在呼吁这一目标,但是,大多数人仍然在使用损害儿童自尊的规训方法。和成人相比,儿童常常更得不到尊重。他们常常被成人用成人绝不能忍受的方法加以责备、忽视、欺负和贿赂。我们将在以后的章节讨论惩罚以及其他强制策略(甚至表扬与其他奖励)是如何损害人的自尊的。
自我规训:本书基于这样的观点:即如果他人替儿童管理他们的行为,儿童就不能学会自己调节自己的行为。
道德自律:道德上自律的人,对他人友好是出于个人觉得自己应该尊敬他人。与之相反的是道德他律,即自己受他人的管理或控制。一个他律的人,只有在行为会得到奖励,或如果不这么做就会被发现并因此受到惩罚时,才会对他人表示友好。 自律并不意味着不受控制,相反,它涉及控制的来源。自律的人由自己执行控制。即使独自一人,他们也从不背弃。相反,他律的人只有当他人在场时,才感受到控制。他们根据对他们的行为的外部奖励或惩罚来行动。当你帮助儿童形成自律时,你就影响了他们的行为表现,即使错误的行为不可能被发现。自律的人不需要监督就能正确行事。
长期解决办法对速效解决办法:以儿童的自尊与自律为代价,鼓吹具有立竿见影之效的规训方法相当盛行。但是,幸运的是许多教师出于对儿童的真正的关心,并不向诱惑屈服。他们拒绝速效的方法,而是做出了一个更为积极的选择。他们知道,帮助儿童现在和谐生活与为未来做准备在目标上是一致的。他们知道,不必在维护孩子自尊和维持秩序之间做出选择。在这些知识渊博且乐于奉献的教师的指导下,儿童能从经验中学会做出明智的决定。在此过程中,他们也能形成对于成为“有能力的、关心他人、爱他人且值得他人爱的人”所必需的积极的自尊和道德自律。
规训模式比较
三种规训理论:行为主义者,通过奖励和惩罚塑造行为
建构主义者,帮助儿童从经验中学习
成熟主义者,相信时间是最好的老师
规训目标比较:从根本上来说,所有的规训模式都出于相同的动机:即对儿童的爱和关心。然而每种模式都有着迵然不同的目标。服从是权威主义模式的目标行为,而且最好是不加质疑地立刻服从。放任模式过分强调个体的自由,尽管它也可能是忽视的结果。建构主义模式追求的则是道德自律:自己做决定、表现出负责任的行为和对他人利益的关心和对自我的关心。奖励和惩罚不能完成这些目标。建构主义方法认为“当我们简单地告诉儿童他们必须怎样行动,并奖励他们好的行为,惩罚他们坏的行为时,我们并没能帮助他们建构有关道德概念的理解。只有理解了的道德的概念,才能成为儿童在遇到需要运用道德判断的新情境时指导自己的行为的准则”
规训形式不同:使用惩罚和奖励几乎是专制模式的专利,而缺乏规训则是纵容模式独有的特征。建构主义者的选择注重指导。 和所有好的指导一样,都是从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开始。积极回应的、热情的、善于安慰人的成人是儿童健康发展的基础。 教师与儿童之间建立良好关系的意思是教师不必争取成为一个“同伴”,只要是集体中的一员即可。建构主义的教师仍然要肩负起设置必要的限制并维护儿童安全的任务。不同的是,他们采用一种关心和尊重的方式进行。成人和儿童之间的相互关爱和尊重的关系会鼓励儿童思考他们的行为对他人的影响。指导儿童批判性地思考是建构主义在实施规训及其他教育时的一个基本方面。建构主义者的规训策略旨在帮助儿童自我建构有效的社会行为规则和价值观。正如普里查德所言,“我们期待的结果是,儿童的推理能力越来越强,并因此成更通情达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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