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 word 1 / 22 word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与说明 (2016版) 12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与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以下为通知具体内容: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与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某某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配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委组织编写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与说明〔2016年版〕》。现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与说明〔201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6日 附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与说明〔2016年版〕 一、一般原如此 word word 3 / 22 word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word word 3 / 22 word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与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如此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展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如此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展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如此: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与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如此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展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与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与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下简称扩免〕后新增疫苗的补种原如此,详见如下具体疫苗的补种原如此局部。 word word 4 / 22 word 〔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如此 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如此同时接种,两种与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2.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与以上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28天进展接种。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灭活疫苗和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种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包括减毒和灭活〕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 3.如果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时间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证第一类疫苗的接种。 〔五〕流行季节疫苗接种建议 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疫苗都可以按照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方案的要求,全年〔包括流行季节〕开展常规接种,或根据需要开展补充免疫和应急接种。 〔六〕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疫苗建议 对于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的HIV感染状况分3种: 〔1〕HIV感染儿童;〔2〕HIV感染状况不详儿童;〔3〕HIV未感染儿童。由医疗机构出具儿童是否为HIV感染、是否出现症状、或是否有免疫抑制的诊断。HIV感染母亲所生<18月龄婴儿在接种前不必进展HIV抗体筛查,按HIV感染状况不详儿童进展接种。 对不同HIV感染状况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建议见表1。 word word 6 / 22 word 表1. 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建议 注:暂缓接种:当确认儿童HIV抗体阴性后再补种,确认HIV抗体阳性儿童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