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新津县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新津县城总体规划,切实有效地指导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的开发建设, 特修编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条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规划建设的相关法规、条例、技术规范。·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7 年)》。· 《新津县县城总体规划( 2003 年— 2020 年)》。· 《成都市工业发展布局规划纲要( 2003 年— 2020 年)》。·《关于编制工业集中发展区和工业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意见》成开发办[2005]35 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工业集中发展区和工业点布局落实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5]52 号。· 《四川新津工业园区排水排污规划》。· 《四川省新津台湾农民创业园规划纲要》。· 《成都市规划委员会主任会议纪要(第 12 期)》。· 《成都市新津县城区防洪规划( 2003 年)》。第三条规划原则 1. 遵循工业建筑布局科学规律, 满足土地使用功能差异对规划技术的不同要求。 2. 处理好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的矛盾关系。 3. 适应市场经济和城市动态发展的需要,规划刚性与弹性相结合,考虑用地的兼容性和置换。 4. 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利用自然河渠,形成绿化走廊。 5. 节约土地资源,科学合理控制土地开发强度。第四条规划范围为保证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与城市的整体关系和设施配套的完整性, 本次规划将大件路以北的地区进行整体规划, 包括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 工业用地) 和主城区北部片区( 生活居住用地)。本次规划范围东至西河,南至大件路,西至石头河,北至成新快速路,总面积 134 2 公顷,其中工业园区用地面积 1000 公顷。第五条执行主体本规划经新津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执行管理权属新津县规划局。第六条适用范围作为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规划建设管理和进一步规划及修建设计的指导,不能作为直接建设施工的依据。第二章用地布局第七条功能和规模功能: 以食品和机械产业为主的现代化工业集中发展区。规模: 规划区总建设用地 1342 公顷,总人口 60000 人,未包括工业园区内的职工。其中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用地面积 1000 公顷。第八条工业用地规划结合城市干道, 划分为三个产业分区, 包括机械电子产业区、畜产品加工及配套产业区( 台湾农民创业园) 和混合产业区, 分别作为承担相应主导产业的空间载体,形成不同的产业集群。畜产品加工及配套产业区( 台湾农民创业园): 食品饲料是四川新津工业园区的传统优势项目,应结合台湾农民创业园,在传统优势基础上, 进行产业优化、升级、改造和向外延伸, 完善产业链, 形成强大的畜产品加工业集群, 打造为西部最大的肉食品产业加工基地。该区布置在园区东北侧, 包括台湾农民创业孵化基地、农业科技交流和技术培训中心、农业生物科技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区, 以肉食品加工和兽药生产为主, 兼容名优土特产加工、新型保健品等产业。结合现有柚子林保护, 规划一处农业产业化用地。机械电子产业区( 成都秀峰工业城): 该区布置在园区西侧, 以机械制造和电子产业为主, 其中机械制造重点发展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路桥机械, 电子产业重点发展软磁生产和电子元件, 同时该区可兼容医药、服装等轻工产业。混合产业区: 该区位于园区东南侧, 属于现状工业园区。由于现有工业布局分区较差,各种产业项目混杂在一起,包括食品、饲料、机械、包装、化工等产业,不利于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的形成。规划应尊重现状,近期逐步优化、调整, 最终形成一个兼容性较强混合产业区, 将不适合布置于其它三个专业性产业区的项目布置于该区,增强招商引资的可操作性。第九条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包括一处工业区邻里服务中心、一处工业区展示贸易中心和三个居住小区服务中心。工业区邻里服务中心位于工业区东部的台湾农民创业园内, 以研发孵化、技术交流培训、管理办公等为主, 是台湾农民创业园核心服务区, 同时满足整个工业园区的科技服务和管理咨询的需要;工业区展示贸易中心位于希望大道入口,以工业品展示、贸易、流通和商务活动等为主, 兼容动物保健品市场, 是工业区的对外接待和展示的窗口;另外设置五处职工倒班房,分别位于工业区西部、中部、东部、西南部和南部。第十条居住用地规划在主城区北部片区布置三个居住小区。东部小区临水而设,为工业区内中高层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配套;中部小区包括安置用地和二类住宅用地;西部小区为二类住宅用地。第十一条绿地系统规划由于本区以工业用地为主, 为提高土地集约利用, 不宜布置过多的绿化用地,因此规划区内只须布置必需的功能性绿地。·高压走廊:按国家标准, 沿保留和新规划的高压输电线设置相应宽度的高压走廊,以绿化为主,不得栽植高大乔木。·滨水绿地:将保留、改造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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