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城市标志设计征集规则一、目标要求有着 2228 年建城史的杭州,环境优美,文化灿烂,经济繁荣, 是一座在环境、文化、经济和谐创新中具有较高生活品质的城市,是一座融于生活、引领生活、创新生活,让我们生活得更好的城市。杭州人善于在创造生活中享受生活。生活品质是杭州最大的特色,也是最被认可的特点。现在,“生活品质之城”杭州城市品牌的确立,为城市标志的产生奠定了内涵基础。围绕此基础, 通过向国内外征集、专家评审、市民投票等, 产生杭州城市标志( 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二、主办者本次征集活动的主办者为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者设立中国浙江省杭州城市标志设计征集办公室(以下简称“征集办”)具体负责城市标志设计征集、评选和宣传等工作。三、征集对象 全球所有关心、支持中国杭州城市标志设计的个人和机构, 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凡应征作品的创作者,只需填写并签署《杭州城市标志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杭州城市标志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并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的, 均可成为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 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应征者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社会公众认为其与主办者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关联, 也不能在未经主办者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其应征情况进行公开宣传。四、征集时间征集活动于 2007 年5月 15 日开始,于 2007 年8月15 日北京时间 18 时整截止(以下简称“截止时间”) 。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 无论何种原因, 均不具有应征资格。五、应征方案的要求 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对于每一件应征作品, 应征者应提交包括《杭州城市标志设计稿》、《报名表》和《承诺书》等三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 概不符合应征条件。所有应征文件的文字部分应使用中文或英文编制( 如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 一旦发生歧义, 以中文为准)。 杭州城市标志设计应体现“生活品质”城市发展核心理念, 体现“精致和谐、大气开放”城市人文精神, 体现“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 杭州城市标志设计应符合以下标准: 历史文化与现代时尚相结合。城市标志设计既要体现杭州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又要体现时代特征和时尚气息。 地域特色与国际潮流相结合。城市标志设计既要体现杭州地域文化特色, 得到市民的广泛认同; 又要符合国际标准与规范, 把握国际流行趋势, 让中外游客都能理解和接受。 抽象符号与现实形象相结合。城市标志设计应以抽象艺术的形式表现, 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 但又要吸收杭州的现实形象,使人能够联想到杭州。 直观美感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城市标志设计应从直观上可以感受到“生活品质之城”的美的韵律, 感受到审美愉悦; 又要方便应用, 在各领域、各方面使用时, 能够自然协调,和谐相融 《杭州城市标志设计稿》应包含城市标志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城市标志的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 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城市标志设计在表现形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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