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输血制度
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1、 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1) 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验单,患者床号、姓名、性别、
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2) 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只有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
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3) 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历(号)、床号、
患者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4) 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输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5) 抽血时若对验单与患者身份有疑问,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年资
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
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 取血查对制度:
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
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
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3、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患者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患者的交叉相容实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2)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血袋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3)输血时,由工作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对患者床旁核对床号,询问患者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液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再继续输注另外的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患者有无输血反应。 (5)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将输血安全护理单(交叉配血报告单)附在病历中,并将
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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