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的哲学》读后感
读《音乐教育的哲学》有感 综合组王鹃《音乐教育的哲学》一书由美国著名的音乐教育家贝内特·雷默所著,2003年5月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发行了熊蕾翻译的中译本。 雷默的《音乐教育的哲学》对音乐教育的价值作了连贯、深入的哲学思考。虽然主要是针对美国20世纪70~80年代非专业音乐教学的情况,但对目前我国普通学校音乐教育仍然有着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作为音乐教师我们都有这样的体会,我们努力向社会证明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和重要性。我们告诉学生音乐很重要,但重要的原因却往往是其他学科也可以提供的,音乐艺术教育的独特性和必要性并没有体现出,这无疑是没有说服力的。目前我国高校音乐专业招生的分数也远低于其他专业,小学亦是如此。在世人仍然普遍认为,认知就是概念化,那些概念化认知的典范科目如数理化等被奉为“基础”课,在评判一个学生成功与否的标准是这些“基础”课程的考试分数的今天,以很低的分数考入高校的艺术类学生的内心压力可想而知。而作为一名毕业于武汉音乐学院这样的纯专业院校的我来说,更加深知这样的内心压力。这种状况下,音乐教师的地位也由音乐高考学生的入学录取分数决定。教师是否从提高审美能力的角度去组织教学已经不重要了。只要搞好活动,完成一些文艺方面的展示任务。这个教师就能得到社会的承认。然而,这种承认并不是对音乐教育价值的承认,而是对教育价值的承认。事实上,只有当普通大众认识到我们凭感觉对世界的理解与概念化认知同样重要,音乐就是一种独特的非概念化认知模式,是其它的认知模式无法替代的时候,人们才有可能真正尊重音乐,进而真正尊重音乐教育。要达到这个目标应该说是比较困难的,音乐教育事业要想受到重视,必须全体从业人员有着正确、坚定的信念。这种信念必须要有正确的理论基础来支撑,才能认清音乐和音乐教育的真正价值,从而确立自己作为一个音乐教育工作者的人生价值,并在此指引下改进音乐教育的方式,努力让音乐和音乐艺术教育逐步获得它应有的地位。雷默在《音乐教育的哲学》中论述了音乐的本质和价值及音乐教育的独特性和必要性。在这种坚实有力哲学基础上发展音乐教育事业,我们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雷默在第七章——体验音乐中认为:“音乐教育向来是,现在在某种程度上也仍然是非音乐教育,说重一点是反音乐教育。根据雷默的表述,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反音乐教育强调了音乐的非审美体验,音乐的审美功能成为它的一种手段,其本质是为其它非艺术教育的目的服务。长期以来,由于无法获得正确的哲学观点的指导,许多音乐教育工作者常常处于困惑的状态,有时不自觉地遵循一些本质上反音乐教育的哲学。” 音乐是听觉艺术,音乐欣赏是以具体音乐作品为对象,通过聆听来体验音乐,从而得到审美感受的一种活动。在音乐欣赏过程中,聆听无疑是最主要的方式,语言只是一种辅助手段。科普兰认为:“如果你要更好地理解音乐,没有比倾听音乐更重要的了,什么也代替不了倾听音乐。”我国普通高中艺术欣赏课教学大纲也指出音乐欣赏应以聆听音乐为主。但是,如果认为音乐欣赏课只要一味让学生聆听,不需要教师作任何解释,这种认识也是错误的。尤其是在小学阶段,教师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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