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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电线路施工安全质量控制简明手册
安全基本规定
一、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安全工作规程,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和严格遵守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二、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的学习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对新入厂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向施工人员做好交底。未经审批人同意,方案及措施不得更改。
五、主要工器具应符合技术验收标准,并附有许用荷载标志,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六、各种锚桩应按技术要求布防,其埋深和规格应根据土质经受力计算而定。立锚桩应有防止上拔措施,不得以已组立好的杆塔作为锚桩。
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施工人员有权拒绝。
八、对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九、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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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进入施工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十一、施工人员必须正确配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十二、遇有雷雨、闪电、大雾、黑夜严禁爆破施工。
十三、遇有雷雨、暴雨、浓雾、沙尘暴,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吊装、杆塔组立和放紧线作业。
十四、在霜冻,雨雪后进行高处作业,应采取防滑措施。
材料、设备的存放和保管
一、器材堆放规定
1、砼杆杆段下面设支垫,两面掩木楔,堆放不超过三层。
2、钢管堆放两侧设立柱,堆放高度不超过1米。
3、水泥堆放做防潮措施,堆放高度不超过12包。
4、线轴放置地面平整、坚实,滚动方向前后掩牢。
二、临时设施的设立或建造规定
1、临时设施及建筑物及易燃材料堆放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有关规定
2、根据存放物品的特性,应采取相应的耐火等级材料建造,并配备消防器材。
3、门窗向外开启
4、不宜建立在电力线下方
三、氧气瓶的存放及保管
1、存放处周围10米内严禁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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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禁气瓶及瓶阀沾染油脂。
3、严禁及乙炔气瓶混放在一起。
4、瓶帽和两个防震圈齐全。
5、瓶帽应拧紧,气阀应朝向一侧。
6、严禁靠近热源或在烈日下暴晒。
7、卧放时不宜超过5层,立放时应固定牢固。
四、乙炔气瓶存放和保管规定
1、存放处及明火或火花点距离不小于10米。
2、存放间应通风良好,不受阳光直射,远离高温热源,附近应设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3、直立放置,并有防止倾倒措施,严禁卧放。
4、瓶帽应拧紧,两个防震圈齐全。
5、严禁及氧气瓶及易燃易爆物品同处存放。
防火防爆
一、工程防火
1、在林区牧区施工,必须遵守当地的防火规定,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动用明火或进行焊接前,必须经林业、牧业部门批准,划定工作范围,消除易燃杂物。
2、在林区牧区进行爆炸压接时,应先将药包下方的干树、杂物、干草清除干净。
3、采用暖棚法养护混凝土基础,火源不得及易燃物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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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防爆
1、工地爆破器材库的设置应经企业内部安全部门审查,并报当地县(市)公安部门批准。
2、进入库房人员严禁穿带铁钉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3、库房内严禁吸烟或带入火种。
4、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库存放,并设专人保管。
5、班组使用爆破器材存放规定
(1)应经当地公安派出所同意;
(2)单独存放在距烟火较远的专用房间、专人看管;
(3)雷管必须装在内壁有防震软垫的专用箱内;
(4)存放爆破器材的房间不得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5)当天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时点清退库。
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
一、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度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应设安全监护人。
二、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合格,否则不能参加。
三、作业人员衣着灵便、穿软底鞋、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
四、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并不得低挂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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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作业人员所带工具和材料严禁抛掷,应放在工具袋内用绳索吊送或传递。
六、严禁利用绳索或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
七、攀登无爬梯或无脚钉的砼杆必须使用登杆工具,不得徒手攀登。
八、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及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符合下表规定:
带电体的电压等级()
≤10
35
63110
220
330
500
工器具安装构件、导线、地线及带电体的距离(m)
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及带电体的距离(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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