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斌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三项制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国网 时间: 2008-12-21 三、扎实推进“三项制度”的全面实施目前,“三项制度”全面实施有很好的基础。今年 4 月以来, 国家人口计生委会同财政部在重庆专门召开会议, 全面评估和总结特别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情况。并制定下发了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 进一步完善政策解释, 开发管理信息系统, 组织开展人员培训, 启动了实施范围申报工作。为确保今年年底前将特别扶助金全部发到扶助对象手中, 各地已经在制度宣传、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基础数据录入上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为全面实施进行了必要的准备。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和财政部共同确定的新方案, 扎实推进“三项制度”的全面实施, 要认真贯彻落实围绕一条“主线”、做到两个“确保”、坚持三个“严格”、把握四条“原则”的工作思路和要求。(一) 围绕一条“主线”。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各地要紧密联系本地区实际, 以全面实施“三项制度”为载体, 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二) 做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政策全面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和财政部在“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中, 对制度的实施范围、目标人群和奖励标准都作了明确、统一的界定。各地在具体实施中, 必须统一政策口径, 严格按照国家的部署和要求, 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既不能随意扩大目标人群范围, 也不能缩紧政策口径, 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二是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资金是否安全直接关系到“三项制度”的可持续性, 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四权分离”的管理运行机制, 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把国家公共财政资金用得让中央放心、让基层和人民群众满意,用出成效。(三) 坚持三个“严格”。一是严格确认目标人群。各地要严格按照对象资格认定标准和确认程序, 认真审查把关, 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既不虚报也不漏报、错报, 保证符合条件的对象都能享受到国家政策。二是严格按规定落实和发放资金。对于提高奖励扶助标准、扩大“少生快富”工程范围以及全面实施特别扶助制度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做了专项安排。各地要认真测算, 抓紧落实配套资金, 确保应由地方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继续坚持资金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的原则, 依托代理发放机构采用“直通车”形式直接将奖励和扶助金发放到户到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抵扣、冒领、贪污扶助金等违规行为。三是严格实行全过程监督。把“三项制度”实施情况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执行政策不严、工作不落实等错误做法, 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及时改错纠偏。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 积极配合财政、审计和监察等部门, 加强对各级财政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四) 把握四个“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在保证国家政策统一性的前提下, 坚持分类指导, 允许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是部门联动。密切跟踪制度实施情况,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及时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积极稳妥。全面实施“三项制度”,让更多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得到实惠,难度大, 要求高, 任务重。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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