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破获“假自营真代理”虚假出口 CPU 骗税案近年来,利用虚假出口 CPU 骗税行为凸显。 2009 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成立专案组,对青岛市 4户cpu 出口企业实施重点稽查,共追回已退税款 1600 余万元,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对 hk公司的检查, 追回税款 850 万元。一、案头分析定方向第三稽查局邵山、孙海丽同志接到任务后,首先对 hk公司的情况进行了案头分析。 hk公司成立于 1997 年12月,主营机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8 年8月至 2009 年3月期间以自营出口名义,共出口 30单AMD 品牌的cpu 到香港,出口结汇 750 万美元,折合为人民币 5118 万元。对应国内采购金额 5002 万元,进项税额 850 万元,并以自营出口名义申报出口退税 850 万元。两位稽查员认为,cpu 业务与企业主营业务差别较大,经营利润较低,经营份额却异常增长;出口 CPU 目的地为香港,国内货源地在深圳,却舍近求远选择在青岛报关。以上两点明显不符合经营常规。鉴于货物已经出口,从实物方面查起难度非常大,检查人员选择了以进、出货票据为切入点,进一步查找出口骗税的直接证据。二、层层深入疑点重重检查人员先从进货发票入手,该公司出口 cpu 涉及 4家国内供货企业,货款以电汇方式全部结清,付款方向和金额与发票一致,排除了 hk公司从上游企业取得回流资金的可能行。但是当检查到出口票证时,发现出口发票和外销合同中注明的的进口外商,与结汇水单的付汇外商不一致。检查人员将其列为疑点一。经互联网查询,cpu 样品的产地是马来西亚,型号是尚未淘汰退市的 AMD 早期产品。检查人员深入挖掘货物细节,按照出口装箱单的出口数量和体积进行分析测算,发现 hk公司报关出口的全部是散装 cpu ,但国内供货合同注明, hk公司国内采购用于出口的 cpu 应为进口盒装。那么出口的散装 cpu 是哪里来的呢? AMD 中国官方网站信息显示,国内进口 AMD 品牌 cpu 全部应为盒装 cpu ,散装 cpu 通常是通过走私等非正常渠道流入国内的产品或废旧产品。根据此疑点二,检查人员判断, hk公司可能将进口盒装 cpu 国内销售,再将收购的废旧散装 cpu 虚假报关出口。心中有了方向,检查人员认为可以找业务经办人谈一谈了。负责 hk公司 cpu 出口业务的是侯某和蒲某,交谈中发现,业务的实际负责人是侯某。但是侯某并不是该公司的正式员工,在所有 cpu 出口的记录中侯某没有留下任何记录或签名。检查目标锁定在了侯某身上。得知侯某在青岛还注册了一家经营服装的贸易公司后,检查人员检查了该贸易公司的资金往来,发现这家公司有一个香港账号和一个深圳华强电子市场的账号,且往来资金与该公司经营业务无关。此为疑点三。案情进一步明了,侯某极有可能将资金通过“地下钱庄”汇入香港,再以“货款”名义转入境内,从而虚构结汇假象;同时将进口盒装 cpu 通过深圳华强电子市场内销,并收购散装废旧 cpu 出口骗税。侯某在笔录中表述的 cpu 出口业务流程表明,在整个业务中,寻找供销方, 报价,订立合同,报关,结帐等等都是侯某一人操控。不难看出,侯某是出口业务幕后真正的操盘手和控制人, hk公司只是名义上的操作人,其业务实质应该是“中间人”侯某“挂靠”hk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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