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会积分计划一、开展积分计划的目的: 吸引业主积极加入客户会,同时促进业主重复购买和推荐购买我公司项目。从各个公司开展客户会的情况来看,会员积分是持续性维护与会员关系的最有效措施, 是各个客户会必不可少的内容。同时会员积分也是我们进行客户价值的细分的重要标准和纬度,也是促进客户进行重复购买和推荐购买的重要手段。二、对外宣传口号: 龙湖地产回馈广大关心与支持龙湖的业主三、具体积分方式: 1 、会员级别设置: 我公司客户会会员目前只针对业主,因此会员不设置等级。但是会员有积分的高低,客户会将通过积分高低( 包括累计最高积分和现有积分两个纬度) 来对客户进行细分, 提供不同的活动和服务。 2 、积分项目: 积分项目积分途径积分标准沟通参与类积分入会积分业主参加龙湖会即可获得积分 5分投稿积分为龙湖会会刊投稿并获得刊发 1 0~20 分/稿(稿酬另记) 合理化建议积分对龙湖地产及龙湖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获得采纳 5~ 10分/条购房类积分会员推荐购房积分成功推荐亲友购买龙湖物业 10分/ 万元会员重复购房积分龙湖会员购买龙湖物业 20分/ 万元 3、关于购房类积分说明: 1、在参加购房类积分时, 请会员在签订销售合同前主动告知销售人员, 由销售人员协助办理各项积分证明手续。 2、关于“购房类积分”:“购房类积分”中所称的购房是指会员个体直接通过二级市场向龙湖地产集团或所属各项目购买在售物业,不包括三级市场交易(二手房) ,也不包括团购行为。 3、关于购房折扣: 除特别说明外, 龙湖会积分赠送可与正常的公开购房折扣或不同时期的活动折扣同时享受。 4、关于会员身份审核: 参加购房类积分时请会员主动出示会员卡和身份证, 由销售人员在会员系统中查验会员身份。 5、关于填写《积分确认表》:销售人员确认积分行为符合规定后,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 会员应在购房积分确认表上签名确认, 积分手续必须在成交当日与签署买卖合同同时办理,当日未办视为自动放弃,将不再予以补办。 6、如果新客户在购买龙湖物业时( 以签订销售合同为准) 同时签署《龙湖会入会申请表》,在其会员申请审核通过后可补积该次购房积分;如在签订合同时未签订入会申请表,则该次购房积分作废。 7、关于两类购房类积分: 不同的购房类积分可以同时享受,即会员推荐购房, 推荐者与被推荐者都可以获得积分。 8、关于“推荐购房”的确认: 办理推荐购房积分时, 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个推荐人享受积分。推荐人与被推荐人须同时到销售案场办理手续, 如推荐人当时无法到场, 被推荐人必须于签署预售协议时出示推荐人会员卡、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亲笔签名的书面“推荐购房证明”,方能办理购房积分;签署销售合同后再补办手续视为无效。 9、换房、退房等变更的处理: 当所购房产发生换、退或更名等变更时, 原已办理的积分即时作废,于办理换房、更名手续时一并办理积分退换手续。 10、购房类积分计算中的“万元”均按实际成交金额(以《商品房买卖合同》金额为准)去零取整计算(如购房款为¥ 599,876 元,按 59 万元换算积分) 四、积分兑换礼品的方式: 1 、积分兑换说明: 积分兑换时间: 龙湖会会员积分计划于每年7月1日~7月 31 日及 12月 20 日至 1月 28 日进行兑付。逾期不与办理。奖品说明: 实物礼品兑换由于每种礼品的数量有限,请会员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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