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刑法修正案八》主要内容《刑法修正案八》是历次刑法修正案中改动幅度最大的一次, 总则分则都做了较大的修改,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加入了照顾 75 岁以上老人及未成年人的条款,体现人道主义(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不适用死刑, 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三)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是累犯, 应当从重处罚, 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四)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 犯罪情节较轻; 2. 有悔罪表现; 3.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二、对数罪并罚、减刑、限制减刑、假释的年数做了较大的修改(一)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 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 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 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 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二)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 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二年期满以后, 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三)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 ... 3. 人民法院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四)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如果认真遵守监规, 接受教育改造, 确有悔改表现,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三、加大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处罚力度(一)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 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二)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四、引入了“社区矫正”这一全新的刑法概念(一) 判处管制, 可以根据犯罪情况, 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 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二) 宣告缓刑, 可以根据犯罪情况, 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 进入特定区域、场所, 接触特定的人。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 依法实行
《刑法修正案八》主要内容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