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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幸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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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幸福论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什么是幸福, 如何获得幸福, 从古至今一直是人们所关注的话题。
而幸福也自然成为
人们一生奋斗的目标。 不同伦理学家对幸福有不同的理解。
在西方, 幸福观按时代划分主要
有三种。首先是古希腊时期,这时的幸福观以德性幸福论为导。第二个时期是中世纪时期,
此时的幸福观贬斥人世间的现实的幸福,将人们祈求幸福的目光转向灵和来世。到了近代,
人们又将感觉上的快乐视为幸福。
从一定意义上说, 西方中世纪和近代对幸福论述在不同程
度上都是对古希腊幸福观的发挥。
而在古希腊伦理思想中,
最具代表的便是亚里士多德的伦
理学说。
那么,在亚里士多德看来, 什么是幸福呢?幸福是一切选择所趋向的最高目的的完满
实现。 所以他把幸福界定为: “幸福就是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
。如何理解亚里士多德对幸福
的这一界定?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为人生最高的目标,但他将幸福规定为“至善”
,强调幸福是一
种符合德性的现实活动。于是,对于幸福的理解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首先,幸福是至善。 亚里士多德把善分为三类,
一类是外在的善, 另一类是身体的善,
还有一类是灵魂的善。相比于其他两类善,灵魂的善是主要的、最高的善。在他看来,外在
的善并不是幸福, 尽管幸福本身也需要外在的善作为补充。
因为赤手空拳不可能或者难于做
到好事情。 真正的幸福在于灵魂的善。
因此, 作为最高的善的幸福就是灵魂的合乎理性的现
实活动。由于幸福是内在的善,是最高的善,所以它是完美的和自足的,它是行为的目的。
这就使他将幸福与感官快乐等同的快乐论观点区别开来,
并使他的思想学说具有德性论的特
征。就幸福与快乐的关系来说,
外在的物质条件仅仅是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
心灵的安宁和
自足才是真正的充分条件。 快乐就是要发挥理智德性,
把灵魂的痛苦驱赶出去, 让灵魂获得
宁静、快乐,不受侵扰。亚里士多德也认为,快乐是灵魂的习惯,许多人的快乐相互冲突,
因为那些快乐不是本性上令人愉悦的。
幸福应伴随着快乐,
但是快乐就不一定幸福,
幸福不
是脸上的笑容, 喜剧越来越多, 越来越别出心裁但是换来的是大家越来越多的赞扬吗?答案
是否定的。用理性找到本性上令我们愉悦的东西,发自内心的快乐才是幸福。
其次,幸福是符合德性的现实活动。
这里可以从两个方面把握。第一,
幸福是和德性
紧密相连的。 一个人生活的幸福与否,
就要看他的生活或行为是否合乎德性。
因为德性是善,
只有善的生活才是幸福的生活。
第二,幸福还在于某种实现的活动。幸福不是静态的,
它是
通过活动来实现的。 亚里士多德强调德性绝不能停留在对德性的知性认识上
, 而是要在行动
中去实现。 他说:“ 我们做公正的事情才能成为公正的,
进行节制才能成为节制的,表现勇
敢才能成为勇敢的。 ”因此,幸福是通过德性,通过学习和培养得到的,它是最神圣的东西
之一。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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