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制度及流程.doc会诊制度及流程
会诊制度及流程
会诊制度及流程
会诊制度及流程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 教课存心义的全部病例, 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招集本科相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议论,以进一步明确和一致诊断建议。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剖析诊断状况,同时正确,完好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 一) 门诊会诊
依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 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 由病人持诊断卡片和门诊病历, 直接前去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建议详尽记录在诊断卡或门诊病历上, 并同时签订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办理, 不属本科病人可展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余相关科室会诊。
( 二) 病房会诊
申请会诊科室一定供给简要病史、体检、必需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状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署名后,实时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据病情在 24 小时内达成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伴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建议,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医师的敬爱。 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好负责的精神和脚踏实地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 并将检查结果、 诊断及办理建议详尽记录于病历上。 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 应立刻请上司医师辅助会诊,赶快作出诊断并提出详细建议,供兄弟科室参照。对待病人不得搪塞了事, 更不赞同推委扯皮延迟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 ( 急症例外 ) 。
三、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办理急需其余科室辅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迫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状况下,可电话邀请。 会诊医师应 10 分钟内抵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一定在场,配合会诊急救工作。
四、院内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赞同,邀请相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早 1-2 天将病情纲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
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确立会诊时间,并通知相关科室及人员。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历,必需时院长参加。经治医师作会诊记录,并认真履行会诊确立的诊断方案。
五、院外会诊
本院不可以解决的疑难病例, 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医务科赞同,报请院长赞同。医务科与相关医院联系,确立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 并负责安排招待事宜。 会诊由科主任主持。院长、医务科长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管住院医师作会诊记录。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科赞同,持介绍信前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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