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控制指标解释与规定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用地性质代码第四章用地规划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第七章绿化规划第八章“五线”规划控制第九章土地使用及建筑规划管理规定第十章图则说明第十一章实施管理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 条为了深化、落实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布局, 统筹安排各项设施,指导城市片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特编制本规划。第 条规划原则: 1 、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充分体现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2 、体现分期实用性原则; 3 、体现土地利用级差的原则; 4 、体现市政、公共设施建设中的合理性及实施性原则; 5 、体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荆州市和谐社会的构建。第 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008 年1月1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006 年4月1 日)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1994 年9月5 日) 6、《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1998 年4月1 日) 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 - 90) 8、《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 - 2020 年)》 9、《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2008 — 2020 年)》 10、 1:1000 数字化地形图 11 、国家相关规范及荆州市政府和规划部门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第 条规划目标: 以新修编的总体规划为依据,规划确定古城片区的战略发展目标为“调整功能、疏散人口、整体保护、有机更新”, 将古城片区发展的重点放在改善环境、提升功能,强化古城片区作为城市商业、娱乐、文化旅游中心的城市职能,保护与更新相结合,赋予古城片区新的活力,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第 条规划范围及规模: 1 、古城片区位于荆州市中心城区西北部。 2、用地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 公顷。规划区共分 13 个街区, 354 个基本地块。 3 、古城片区规划居住总人口 万人。第 条规划适用范围、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权限。 1 、本条文适用范围:古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荆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管理权限及内容即本规划涉及的内容。第 条本文本与规划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二者不可分割。第 条本文本第 条( 2、3、4、5、7、8) 、第 条( 1)、第 条( 2、3、4 )为强制性条文。第二章控制指标解释及规定第 条规定性指标: 1、用地性质: 地块的土地用途, 采用国家 GBJ137-90 标准的中、小类及《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中的补充分类规定。 2 、建筑密度:地块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率( %), 本规划建筑密度指标为上限值。 3、容积率: 地块内建筑总面积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值。本规划容积率指标为控制上限。 4、绿地率: 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和用地面积的比率(%), 本规划绿地率指标为控制下限。 5、建筑控制高度: 建筑物高度的上限控制数值(m)。建筑高度控制与地块所在地块所在位置及城市空间景观设计有关。 6、交通出入口方向: 指各地块内机动车出入口的设置位置。本规划为建议设置的机动车出入口位置。 7、停车泊位: 指地块内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的最小数量。本规划停车位数不包括内部职工停车用车位数,标准停车泊位数按 30m 2/ 辆计。 8 、建筑后退红线:指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和地块分界线的最小距离( m)。第 条指导性指标 1 、人口容量:规划至 2020 年古城片区人口规模为 万人。 2、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要求: 应结合不同地段的使用功能和景观要求进行综合设计,强化街景立面,但必须与古城整体风貌相协调。 3 、建筑色彩要求:重点地段突出,但必须与古城片区整体建筑色彩协调。 4 、其他环境要求: (1) 不同性质的建筑要求不同的环境配置, 绿地、铺装、建筑小品应与之相协调。(2)以“绿带”的理念建设主、次、支道路绿地景观, 尽可能使道路绿化树种有所区别。(3) 注重城市艺术雕塑对城市形象的美化作用。注重文化内涵, 并与古城风格相吻合。 5 、公共设施配套要求:各街坊、地块、基地内的配套设施项目、数量、位置等要求应符合分图图则的相关规定。第 条土地使用强度控制(见表 2-1 ) 表 2-1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表地块编码用地性质兼容性质地块面积(ha) 容积率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米) 停车泊位(个) 建筑退后红线(米) 绿地率(%) 出入口方向居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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