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部学生会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各项教育方针及管理政策,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以培养有能力、高素质的学生会干部,塑造严明实效,团结一致,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优秀学生干部组织。根据我院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学生会工作准则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带头遵守学校校规校纪,在广大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不违反课堂纪律,不破坏学生会形象;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自始至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
2、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3、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4、学生会成员仪表端庄、衣着朴素、整洁,不穿怪服,不理怪头;工作时自觉将工作证佩带在身上。
5、学生会成员举止文明,对人和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说脏话,不随便大吵大闹。
6、学生会成员为人诚恳,不摆架子,虚心听取别人对自己的意见和批评,及时反省和改正,对无法处理的事情及时汇报。
7、学生会干部要积极配合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8、学生会成员应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不能因工作而严重影响学习或为了学习而放弃工作。
第二章 岗位责任制度
1、学生会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明确分工,并做好相应记录,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
2、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干事对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所有的学生会成员要对系的学生工作负责,认清岗位,加强合作。
3、学生会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归主席团。
4、主席、副主席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
5、 学生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卸责任。
6、学生会各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7、凡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等计划,学生会各部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第四章 会议制度
1、每学期开学召开一次学干大会,对学生会工作做全面部署;学期结束时召开一次学干总结大会,对学生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大会、换届选举大会由系领导作决定。
2、定期召开例会,部长级以上例会每周一次;部门例会每月两次,以十五号为界。
3、会议召集人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作好会议记录,通知纪检部考核签到。
4、学院或系组织的会议、部门例会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5、组织纪检部每次都要记录会议出勤情况,有事会前请假,会后补假无效。
第五章 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
2、干事请假由部长审批,副部长、部长请假由副主席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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