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居住建筑四步节能设计技术指标(征求意见稿) 由市建交委建筑节能和科技处组织的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第四阶段节能( 四步节能) 设计标准的编制工作, 经广泛调研和多次组织专家评审论证, 本着严格遵照国家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26-2010 的相关规定,在《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29-1-2010 的基础上,再节约 30% 的能耗作为我市第四阶段的节能目标。为合理设定节能目标的基准值,仍以 1980 -1981 年住宅通用设计 4 个单元 6 层楼,体形系数为 左右的建筑物的耗热量指标为基准值,将居住建筑的采暖能耗降低 75% 作为节能目标, 主要由建筑物和采暖系统共同承担, 按此目标对建筑、热工、采暖、给排水和电气设计提出节能措施要求。现通过对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进行数据采集、整理、市场发展调研和太阳能等再生能源应用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等, 初步拟定我市居建四步节能设计的技术指标。一、建筑围护结构节能设计 1 .居住建筑体形系数根据国家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26-2010 ,考虑天津地区气候条件,冬、夏季太阳辐射强度、风环境、围护结构构造等各方面因素, 权衡利弊, 并兼顾不同类型的建筑造型,经过对天津市 60 栋建筑进行测算,四步节能设计体形系数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详见表 1。表1 居住建筑体形系数限值建筑层数≤3 层的建筑(4~ 8) 层的建筑(9~ 13) 层的建筑≥ 14 层的建筑 2 .居住建筑窗墙面积比限值考虑居住建筑设计的灵活性及功能的合理性, 依据国家标准的要求, 四步节能设计窗墙面积比限值仍按照《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29-1-2010 执行。同时规定玻璃及透明部分的太阳辐射透过率不应小于 ,使冬季室内能够得到更多的太阳能辐射热。详见表 2。表2 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限值朝向窗墙面积比北 东、西 南 3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根据对天津市建筑工程实例进行的数据分析,并汲取北京市、黑龙江省、吉林省三地先进的节能设计经验, 将四步节能设计中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作了调整。详见表 3。表3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 K[ W/(m · K)] ≤3层4~8层≥9层屋面 外墙 架空或外挑楼板 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楼板 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的隔墙 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门(非透明/ 透明) 分户墙、分户楼板和分户门 非采暖公共空间入口外门( 非透明/ 透明) 外窗窗墙比≤ <窗墙比≤ <窗墙比≤ <窗墙比≤ 阳台部位窗墙比﹥ 围护结构部位保温材料层热阻 R(m· K/W) 周边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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